均衡東西半島縣府召開都計委員會
縣府昨日召開「金門縣都市計畫委員會第三十六次委員會」,基於均衡東西半島、促進金湖地區繁榮,會中通過「變更金門特定區計畫(金湖地區)細部計畫「配合金湖鎮區段徵收優先開發地區」案」,縣長李炷烽指示相關單位多諮詢專業,以促進該計畫的推動。
是項會議於昨日下午在縣府第三會議室召開,由縣長李炷烽主持,副縣長楊忠全、主任秘書翁廷為及各委員出席參加。會中由主辦單位報告第三十五次委員會議決議事項執行情形,並由地政局針對「變更金門特定區計畫(金湖地區)細部計畫「配合金湖鎮區段徵收優先開發地區」案」,進行財務評估報告。
地政局表示,該計畫基地位於金門縣東南側,隸屬金湖細部計畫範圍內。該區範圍內土地部份為農作、輕鋼架鐵皮屋、貨櫃屋、簡易房舍、磚造或鋼鐵造房舍、畜舍、道路及空地使用,部份房舍並已有營業使用。都市計畫使用配置規劃,建築用地面積(住宅區、商業區)共六點五一公頃,佔總面積百分之五十八點○三;公共設施用地四點七一公頃,佔百分之四十一點九七。
關於區段徵收開發總費用,依土地徵收條例施行細則第五十一條規定包含:徵收土地之現金補償地價、地上物之補償費及遷移費、協議價購地價、公有土地以作價方式提供使用之地價款、公共設施費用、土地整理費用及貸款利息之總額,除地價補償依九十四年度公告土地現值及加成計算、建築及農作改良物依縣府建設局預為查估結果計算、公共設施費用以本縣金城鎮第一期區段徵收開發費用為計算標準估算外,其餘皆為概估費用。
補償費部分,私有土地地價補償費按九十四年度公告土地現值及加成估算,私有土地補償地價總計約為四億一○四萬元;公有土地作價補償費約為五千六百五十三萬元;地上物補償費部分,就已進行查估之建築、農作改良物補償費約一千一百三十六萬元,另尚未查估之墳墓拆遷補償、營業損失補償、動力機具、經營設備、人口及其他遷移費等,概估各類地上物之補償及遷移費用,合計各項費用暫以一千八百萬元估算。公共設施費用以每公頃一千九百萬元估算,約需二億一千三百萬元;土地整理費用概估為三千五百萬元。地政局指出,該區財務支出主要受土地所有權人領取現金補償或抵價地所影響,若土地所有權人全部選擇領取抵價地,則開發經費預估為二億九千九百三十八萬元;若全部選擇領取現金補償,則不考慮該區貸款利息,財務支出約需七億二千三百五十七萬元,若加計利息成本,則約需八億一千四百三十八萬元,惟政府可取得開發後全部之土地,並依規定辦理標讓售以償付開發成本。
建設局長李增財認為,該區位地點好,應加以開發,以免影響金湖百姓權益。
金湖鎮公所秘書陳雲軒與課長張瑞心表示,金湖地區民眾都很期待該區開發,如果明年能開始進行區段徵收,對於金湖發展有很大的幫助。
與會委員認為該區具有開發誘因,但希望作業時程縮短,並儘早展開作業;也有委員建議應先做地主意願調查,做為後續開發參考;審議制度應建立;後續建造管理更重要,這樣區段徵收案才易成功;該區土地因位置不同而有不同的地價,在規劃時應考慮。
縣長李炷烽表示,該區的開發,可均衡東西半島發展。他也指出,當地地主都有意開發,但較在意區段徵收後的土地分配比例。他指示承辦單位,專業人力若不足,可向他縣市取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