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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鎮盼正名與親生女團聚共享天倫樂

發布日期:
記者: 張建騰/金沙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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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少渡海打游擊,臨老歸根理親情。拒做降卒改三姓,為納親女覓舊名。金沙鎮何厝村有一位隱姓而不願埋名的老者,他叫陳鎮。這一生中,他曾經叫做陳鎮、蔡龍鎮、施性鎮。三個名字,周而復始。如今,他必須讓戶籍管理單位相信,陳鎮就是施性鎮,才能讓親生女兒入籍金門。

陳鎮已經八十五歲了。他於民國三十六年被編入自衛隊,三十七年與另一位汪姓同仁被調遣擔任游擊隊,在閩西、閩北出任務。他被俘擄之後,拒做降卒,隱姓逃兵,改稱蔡龍鎮;後來入贅於前妻許秀蓮,改用前妻前夫的姓為姓,當時的陳鎮就叫做施性鎮。後來,姓名一改再改,仍叫蔡龍鎮,最後終於在金門恢復為陳鎮。

當年亡命大陸,因窮困相逼,命運多舛,陳鎮先與妻子仳離,接著又賣兒鬻女;如今天旋地轉,物換星移,大環境已不同於既往,陳鎮也已重回金門。他落葉歸根之後,目前最大的心願,就是要把女兒施麗明接回金門。不過,他必須證明他自己不僅是陳鎮,也是施性鎮,才能完成願望,這需要兩岸政府的幫忙。

西元一九四九年,大陸被中國共產黨「解放」之後,隸屬在游擊隊的陳鎮被中共的軍隊擒獲並納編。陳鎮在供詞中有「我打死二十七個(共軍)」之類的敘述,震驚了審理當局;經複查之後陳鎮自己也嚇到了。原來,他要自白的是集合名詞「我隊」,而不是第一人稱的「我」。一字之失,差別千里。「老共」認為,如果一個人能幹掉二十七人,恐怕是營長級的人物::。

審理單位理解戰場上敵我分明的立場,並沒有因為陳鎮的隊伍是否殺過共軍就以牙還牙,而是送他去「學習」,再將他編入軍隊,但陳鎮當了四十多天的共軍之後,因為不願當叛卒,便藉機當了逃兵。他怕會被捉回去,便以蔡龍鎮的新名定居在晉江龍湖鎮的衙口。

西元一九五七年到一九六一年之間,陳鎮入贅於許秀蓮。當時正是「人民公社」實施的年代,私人的柴草鍋鼎都被沒入公社,家戶不許自設食堂。成年人每餐獲配番薯一斤,但白天必須出工參與農事。陳鎮與妻子育有一女一子,可據以領取八錢的米照顧幼兒(一人四錢米)。當時一斤米的價格是三元,一斤番薯是一點六元,一擔柴草(一百斤)是八元。為了多賺一丁點錢,有時會在自家門前擺兩、三杯水賣給來往的人,每杯可賣二分錢。

陳鎮的厄運不僅是妻離子散而已。他恢復蔡龍鎮的名字獨自生活,但與女兒仍有聯繫。有一次,他央人買了三張電影票,對方卻轉賣了其中兩張。票只剩一張,而女兒正要來找他,他想先問過女兒再決定是否還要最後一張,結果對方卻當他的面兜售僅餘的一張票。他很氣憤,對方怕了,便找了公安、黨書記和一群親友相幫;他因此更加硬氣,便白刀子進、紅刀子出,戳了對方三下。因為這三刀,讓陳鎮被判十五年的徒刑,坐了十三年的牢獄。時間從一九七九到一九九二年。

陳鎮最後又回到衙口生活。日子一天、一天過去,他老了,生病了,手顫了,想家了::。有一天,他徘徊在大嶝,看到有漁船要到金門從事濱海採集(拾貝、揀螺),便跟上船,在金門瓊林(平林)上岸,步行回到何厝。接著經歷一段警察、檢調程序,還被送到新竹靖廬住了幾天,最後在親妹妹及戶籍資料的佐證下,確定了身份,又在金門縣長李炷烽、立法委員吳成典的協助下,取得中華民國的身份證;國防部則發給視同退役證明書,證件是由當時擔任參謀總長的李傑給印。在陳鎮原始的戶籍資料中,有隨國軍出征的記載。

如今,陳鎮把姪女家已荒廢的舊宅重新清理,有榮民就養金,又有了安居之所。他是個愛好交遊的人,不時會有人來與他坐坐聊聊。他常回大陸看望女兒,希望有生之年,仍與女兒在金門生活,但因為中共給他的︿釋放證明書﹀只能證明他是蔡龍鎮,暫時未能如願。怎麼證明陳鎮與施性鎮?原本有一份透過海基會或紅十字會取得的資料,卻不知怎麼地被經手人弄不見了。陳鎮已請求金門縣政府給予協助,他表示如果無從證明,希望能比對父女的DNA(遺傳基因鑑定),早日與女兒團聚共享天倫之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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