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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府要求所屬公務員不得於上班時間介入選舉

發布日期:
記者: 李增汪/縣府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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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門縣政府昨以甲種發行縣府暨所屬機關、學校,在選舉期間,應確實要求所屬公務員不得於上班時間內利用職權介入選舉,並保持行政中立。

金門縣政府係依據金門縣議會九十四年十一月二日金議事字函辦理。並重申在選舉期間,縣府暨所屬機關、學校應確實要求所屬公務員不得於上班時間內利用職權介入選舉,並保持行政中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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