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府施政成果╱稅捐篇貫徹「愛心辦稅」理念落實為民服務
金門縣稅捐處於民國四十二年二月成立,開徵稅目以「印花稅」、「營業稅」、「使用牌照稅」為主,民國五十二年間,中央因審衡「地區經濟發展已漸趨繁榮,縣民所得提高,應即辦理開徵新稅,藉期教育民眾對納稅之認識」,於民國五十三年元月開徵 「地價稅」、「房屋稅」、「契稅」、「娛樂稅」四項稅目,又於五十六年九月開徵「土地增值稅」,六十八年四月復開徵「遺產及贈與稅」,八十一年五月開徵「證券交易稅」,八十三年元月開徵「營利事業所得稅」,八十六年開徵「綜合所得稅」。
奉財政部函示,國稅部份移撥台灣省北區國稅局接辦,民國八十八年七月一日營業稅改為國稅,稅捐處受託代徵,九十二年元月經行政院核定營業稅移撥財政部台灣省北區國稅局自行稽徵。
稅捐服務、服務稅捐係該處力行的業務要求,希望宣導鄉親誠實報稅,以挹注地方建設,並獲得完善的服務。
一、有效掌握稅源,貫徹「愛心辦稅」理念,達成賦稅稽徵任務:
金門縣位處離島,長期實施戒嚴軍管,各項經濟建設停滯不前,工商落後,國民所得偏低,稅收不豐,民國八十一年十一月七日戰地政務終止,一切租稅制度回歸中央稅制,各項稅目相繼開徵,然因訂定離島建設條例,實施各項租稅優惠,金門縣稅捐處為縣屬地方稽徵機關,負責地方稅之稽徵工作,目前徵收稅目計有印花稅、使用牌照稅、地價稅、土地增值稅、房屋稅、契稅、娛樂稅等七個稅目,課稅收入約佔縣總預算百分之一.八五,該處表示,今後稅務工作將遵照現行法令規定有效掌握稅源,本著貫徹「愛心辦稅」理念,積極創新,主動服務,以達成賦稅稽徵任務,提昇為民服務品質,落實簡政便民績效。
二、力行服務稅捐、落實為民服務:
(一)開辦稅務便民服務到家|為推行「租稅便民永遠走在民眾需求前」,特設立專人服務單一窗口,受理「稅務便民服務到家」申請,自九十三年十一月十六日起,每日上班時間上午八時至下午六時三十分,中午不休息照常辦理。(二)服務項目-當年度房屋稅課稅資料及房屋稅籍查詢;房屋稅現值證明或稅籍證明查詢;當年房屋稅繳納證明;地價開徵期課稅資料查詢;當年地價稅繳納證明;當年期轉帳納稅繳納證明;退稅查詢;欠稅查詢及補登;申請補發當年期(房屋、地價、牌照、娛樂等稅)繳款書。(三)取件方式-親自取件、郵寄。急件由該處派員按址送達,早上申請案件當日可送達,中午及下午申請於次一上班日送達,其餘使用郵寄方式送達。
三、美化辦公環境、營造溫馨服務:
確立以民為尊理念,全新面對服務工作,建立良好口碑,將現有辦公房舍重新規劃美化,調整一樓服務空間,汰換老舊服務櫃台及設備,增設卡座暨各項書報雜誌、咖啡、茶包招待,提供民眾便捷舒適洽公環境,務使每位蒞臨稅捐處納稅義務人有賓至如歸的感覺。
四、重視民情輿情、加強租稅宣導:
(一)設置民眾意見箱及意見表,提供民眾即時反映,傾聽納稅人建言,維持溝通管道暢通,並指派專人蒐集輿情反映、建議事項,加以處理。(二)善用地方廣播、有線電視、新聞及電視跑馬燈,宣導每年定期開徵之各項稅目,另利用電腦資訊看板,適時提供各項租稅宣導及各稅目開徵事宜,除媒體宣導外,並印製宣導資料,配合繳款書於每年開徵各項稅目期間同時送達,週知各納稅義務人屆時繳納。
五、提供便捷納稅管道:
為提升納稅服務品質,減少稅捐滯欠,增裕庫收,配合財政部政策,提供多元化的繳納稅款管道,讓納稅義務人自由選擇對自身最方便的繳納方式,適時完納稅款,現行各種稅款繳納方式有現金繳納、約定轉帳納稅、自動櫃員機(ATM)轉帳納稅、網際網路繳稅、信用卡繳納、便利商店繳稅、電話語音轉帳繳納。
六、推動電子作業、建置地方稅務資訊平台:
汰換舊有稅務主機暨作業系統,建置地方稅務資訊作業平台,籌劃將各項稅目轉換為視窗作業選項功能,輔助業務單位辦理稅籍資料之建檔、核稅、造單、統計等作業,提供國、地稅及戶役政跨平台查詢,以期建立快速、便捷、多元化、無障礙的納稅服務環境。(系列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