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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車駕駛人不禮讓行人最高將處罰三千六百元

發布日期:
記者: 陳榮昌/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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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行人當心!今日起,駕駛人更要當心!

立法院已三讀通過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增訂汽車駕駛人轉彎或經行人穿越道不禮讓行人,罰款新台幣一千兩百元至三千六百元。以後,行人行的安全可望獲得更大保障,不過,駕駛人從此可要落實「行人優先」,否則就是跟自己荷包過意不去。另外,為了防止飆車惡風,汽車駕駛人駕車行車超過規定的最高時速六十公里以上者,處新台幣六千元以上二萬四千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禁止駕駛。小客車附載幼童未依規定安置於安全椅者,處駕駛人新台幣一千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罰鍰;有關幼童安置方式、宣導辦法及其他應遵行事項,則由交通部會商內政部等有關機關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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