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區垃圾強制分類明年元旦起全面實施
縣府環保局昨日舉辦掃街及垃圾分類宣導活動,環保局長楊水森提醒民眾,九十五年一月一日起,地區即將正式全面實施垃圾強制分類,不依規定分類的民眾,自家垃圾除了面臨「退還」命運外,還將依「廢棄物清理法」處以一千二百元的罰款。
楊水森表示,一年來,該局持續宣導垃圾分類的重要,九十五年一月一日將正式實行垃圾強制分類。他指出,垃圾將分成三種:一般垃圾、資源垃圾(可回收)、廚餘。民眾必需將三種垃圾分開放置,於垃圾車來時,交由清潔隊員收取,如果清潔隊員收取時,發現民眾並未將垃圾區分好,民眾垃圾將面臨被退回的命運,並被處以一千二百元的罰款,若再犯,罰款將累計,為了環境衛生,也為了自己的荷包計,希望民眾多加配合。
環保局說明指出,一般垃圾係指目前無法回收再利用的垃圾,如紙尿褲(片)、衛生紙(棉)、口香糖等;資源垃圾則指廢紙、廢鋁、廢鐵、廢玻璃、廢塑膠、廢乾電池、日光燈管等;廚餘指家中烹調或食用後剩下的生、熟食殘渣,包括餿水、葉菜殘渣、果皮、茶葉及咖啡渣、蛋殼、魚蝦貝類殘體、禽畜剩骨及廢食用油等。
在處理資源垃圾方面,廢紙回收時,應先除去塑膠封面、封套、圈線、訂書釘等非紙類物品;紙箱或紙盒應先除膠、開封、壓平後回收;鋁箔包(利樂包)要先將吸管抽出,壓平後回收;廢紙餐具要先用清水略為沖洗後回收;廢鋁、廢鐵回收前,要先倒空容器內殘餘物,用水略為清洗;回收玻璃容器前,要先去除瓶蓋、吸管,倒空內容物,洗淨瀝乾,並用報紙包好後回收;塑膠容器回收前,要先去除瓶蓋、吸管,倒空內容物,洗淨瀝乾後回收;塑膠類免洗餐具先去除食物殘渣,略為沖洗後再回收;乾電池體積小,且含有害物質,可先收集在回收筒,集中回收;日光燈管易破碎,且含有害物質,可先收集在回收筒,集中回收。
回收廚餘應先瀝乾水份,並使用自備容器盛裝排出回收。
記者許加泰/金寧報導
垃圾強制分類明年起將全面實施,為加強宣導民眾排出丟垃圾前,應先區分成一般垃圾、資源垃圾及廚餘三大類,金寧鄉公所清潔隊利用夜間巡迴各村收集垃圾時向民眾宣導,提醒民眾早早養成分類習慣,避免屆時最高新台幣六千元的處罰。
金寧鄉公所清潔隊長黃天文指出,金門縣環境保護局為了推動垃圾減量、資源回收工作,達到垃圾零廢棄之目標,將於95年1月1日起配合環保署全面實施「垃圾強制分類」,民眾若未依規定將垃圾分類成資源垃圾、一般垃圾、廚餘等三大類,就將垃圾丟到垃圾車上將處新台幣1200元至6000元之罰鍰。
他表示,為維護鄉容整潔與環境衛生,需要你、我大家共同努力,請鄉民配合垃圾分類定時定點排放垃圾、廚餘及資源垃圾,該所係機動派員稽查,如有違反規定者依廢棄物清理法逕行告發。
黃天文強調,明年一月一日全面實施垃圾強制分類後,將全面執行破袋稽查及勸導工作,並先給予三個月的勸導期,期間若發現有未分類情形,會當場告知分類方式,再請民眾當場分類或帶回分類;勸導期過後,若違反分類規定且屢勸不聽者,不僅不准排出垃圾,還可直接處以一千二百元至六千元不等罰鍰。他提醒民眾早早養成分類習慣,避免最高新台幣六千元的處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