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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保險局勞工紓困貸款即起接受申請

發布日期:
記者: 李增汪/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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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幫助勞工朋友度過一時性的經濟困難,避免因一時經濟的拮据,而欠下高利率的卡債,甚至向地下錢莊借錢,行政院勞委會勞工保險局排除一切困難,在農曆春節前辦勞工紓困貸款,讓有急需的勞工能過個好年。本次紓困貸款由土地銀行及其全省一百三十三家分行承辦,並自即日起至九十五年一月六日止接受申請。

這項由勞工保險局辦理的「勞工保險基金九十五年被保險人紓困貸款」,受理申請期間自即日起至九十五年一月六日止,每上班日上午九時至下午五時。星期六、星期日不受理。詳細辦法可從勞保局(www.bli.gov.tw)及土地銀行(www.landbank.com.tw)網站中查詢。

勞工保險局指出,本次擬提撥一百億元供勞工朋友申請,依照投保年資的長短,分別可以申貸十萬元、十五萬元、以及二十萬元。利率以郵匯局兩年定存機動利率加計百分之一計收,大約是百分之二點九四五。貸款後,前六個月按月付息不還本,第七個月起按月平均攤還本息。

勞委會表示,希望勞工朋友能珍惜這項資源,日後並按期繳交貸款,以免影響退休後的保障。至於本次紓困貸款申請資格條件,凡參加勞保被保險人符合下列各款條件者,得辦理紓困貸款:(一)生活困難需要紓困者。(二)參加勞工保險年資滿十五年(計算至受理截止日即九十五年一月六日止)且保險生效中者。(三)無欠繳勞工保險費者。(四)未曾借貸勞工保險基金九十二年及九十三年被保險人紓困貸款,但已繳清貸款本金及利息者不在此限。(五)經向財團法人金融聯合徵信中心查詢個人票、債信正常者。但已請領老年給付或因終身不能從事工作請領殘廢給付或向其所屬機關請領勞保補償金者,不得辦理。

貸款內容方面,辦理額度新台幣一百億元為原則。而貸款額度上,保險年資滿十五年,未滿二十年者,每人最高貸款金額新台幣十萬元;保險年資滿二十年,未滿二十五年者,每人最高貸款金額十五萬元;保險年資滿二十五年者,每人最高貸款金額二十萬元。

貸款利率方面,自第一個月起至第六個月止採固定利率年息百分之二點九四五計息,第七個月起按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二年期定期儲蓄存款機動利率加百分之一機動計息。(以九十四年十二月一日本貸款利率為例,指標利率為百分之一點九四五加百分之一,故貸款利率為百分之二點九四五)。逾貸款期間未足額清償,其利息為貸款期間內未清償之本金及利息總和以單利計算,年利率為到期日之貸款利率加百分之一點二五固定利率計息。至於貸款期間為三年。還款方式,前六個月按月付息不還本,自第七個月起按月平均攤還本息。

申請方式,被保險人應於受理申請期間填妥申請表格,並檢齊證件及掛號回郵信封,親自向土地銀行及其全省各分行或其委託之金融機構提出申請。但因傷病診療期間無法親自辦理者,應提出醫療機構出具之相關證明文件委託家屬辦理,逾期不予受理。而被保險人每人限申請一次,不得重複申請。重複申請者,取消其申請資格。

經核准貸款者,被保險人應於收到通知後三十日內,親自到原申請之土地銀行各分行(或其委託之金融機構)辦理開戶撥貸事宜,逾期未辦理者視同棄權。

勞委會也特別強調,有鑑於九十二、九十三年度還款率過低,貸款期間內逾期償付本息時,本金自到期日起,利息自繳息日起,逾期六個月以內部分,按本貸款利率之百分之五,逾期超過六個月部分,就超過部分按本貸款利率之百分之十計付違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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