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湖總預算第二次追加減預算案過關
金湖鎮民代表會第八屆第十八次臨時會昨審議金湖鎮公所九十四年度總預算第二次追加(減)預算案,會中決議,該案照案通案。而另一項審議「金門縣金湖鎮公所組織自治條例」部份條文暨編制表修正案,則予以保留。
金湖鎮民代表會第八屆第十八次臨時會十二月二十八日起展開,昨進行第二天議程,由鎮代會主席蔡西湖主席,副主席呂世榮、鎮長李成義、建設課長張瑞心、民政課長張峰杞、行政課代課長張森柏、清潔隊長陳永要、主計許玉珍、人事陳淑濤,以及代表謝鴻儒、呂瑞泰、翁伸金、陳書汶、蔡彩紅、蔡其明、秘書蔡其朝、組員呂政諮、呂凌珮等均出席參加。
會中首先審議金湖鎮公所九十四年度總預算第二次追加(減)預算案,最後大會決議,照案通案。另外關於另一項「金門縣金湖鎮公所組織自治條例」部份條文暨編制表修正案,則未照案通過,予以保留。
代表會也於會中提出諸多建議包括,對於鎮公所欲將垃圾車置放信義新村鄰近之舊金防部工兵廢棄營區,表達反對聲音;並請鎮公所務必要先行做好附近村民意見調查,再行施工,以免造成民怨。而關於鎮公所增設課室建議以金湖鎮息息相關業務做考量,例如:鎮公所酒庄之成立,勢必要有專責單位加以推動、執行,鎮公所有意將村里幹事減為六人,是否足以勝任八行政村里之工作執行等。且鎮公所增設環保課事先未與代表取得溝通,代表亦未獲得承辦單位詳細說明,因此也於會中向鎮公所提出質疑設立之理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