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動地區牽罟休閒漁業發展縣府原則同意漁會申請建造舢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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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增汪/縣府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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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金門區漁會建議為休閒漁業所需之舢舨,縣長李炷烽指示建設局可朝研究指定特定用途予以規範。縣府建設局認為,地區牽罟班休閒漁業所需之舢舨,為推動地區休閒漁業發展,縣政府將原則同意,但為航行安全之需,仍需依漁業法相關規定辦理。
金門區漁會指出,政府政策以觀光立縣,極力推動休閒漁業牽罟活動,讓漁民增加收入及找回古早之傳統漁業娛教於樂,並輔導設立「牽罟班」,補助網具,漁民熱絡接受感謝於俯,唯「牽罟」最主要之器具乃是「舢舨」,政府礙於「中央漁業法令」而未能同意牽罟「專用舢舨」之建造,讓熱心有餘之漁民只能望網、望海興嘆!政府輔助政策只是半調子,真叫人失望。希望政府能應用行政裁量權同意建造「牽罟專用之舢舨」。
對於金門區漁會的建議,金門縣長李炷烽也相當重視,並在縣政府主管會報中,指示業管部門可研究指定特定用途予以規範,並加以研擬,以利地區休閒漁業發展。
縣府建設局指出,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漁業署九十年十一月三十日函覆金門縣政府有關金門區漁會申請免取得汰建資格建造牽罟專用舢舨筏各乙艘案,所請擬難同意辦理。縣府建設局指出,地區牽罟班休閒漁業無所需之舢舨,為推動地區休閒漁業發展,縣政府將原則同意,但為航行安全之需,仍需依漁業法施行細則第六條等相關規定辦理,再向金門縣政府申領「小船執照」(不得申領漁業執照),且該船體僅供休閒發展使用,不得作為其他用途及轉售,一經查獲該船體有違規使用之情事,金門縣政府將撤銷「小船執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