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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馬外島年貨標示有問題政院消保會建請衛生署加強查核

發布日期:
記者: 李增汪/縣府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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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曆新年將至,家家戶戶開始辦年貨,但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去年底於金馬地區採購外島年貨共三十三件,邀集主管機關行政院衛生署了解相關食品衛生標示等規定,發現所有年貨標示都不符規定,其中未標示有效日期者多達二十件,已逾有效期間的也有六件,甚至有產品逾期達二年之久。對此,消保會建請衛生署持續督促金門及連江縣政府對於轄區內業者加強查核,消費者在採辦年貨時也要注意食品衛生標示和是否過期。

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去年底共在金門採購二十四件年貨,馬祖九件,其中中國生產製造計二十四件。消保會發現三十三件年貨中,未標示國內負責廠商(即進口業者)名稱、電話、地址的就有二十四件,而連國外製造廠商名稱、電話、地址均未標示的高達九件。另外,未標示有效日期亦多達二十件,而已逾有效期間也有六件,其中逾期有長達二年之久。

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也發現部分茶類食品竟標榜保存時間越長越優等誤導消費大眾之情形,尚有食品之保存時間因四季不同而有不同保存期限,恐會造成消費者無法辨識是否已過期。另外,也發現六件食品有宣稱療效,均不符衛生法規。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因此呼籲消費大眾在購買相關食品時,仍應注意食品衛生標示外,並將請衛生署持續督促金門及連江縣政府對於轄區內業者加強查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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