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學儲備候用校長複選進行筆試口試
金門縣政府昨日舉行國民中、小學儲備候用校長甄選複選,分別進行筆試、口試,將錄取國中候用校長三名、國小候用校長六名。
為進行九十四學年度國中、小儲備候用校長甄選,縣府日前已先進行資績審查作業,初選共錄取候用校長國中部份三人、國小部份六人進入昨天的筆試與口試。
為舉行筆試、口試,教育局特別聘請四名台灣教授擔任主考官,昨日筆試以學校行政及國民教育專業知能為考試範圍,部分應考人認為考題不難,主要以學校實務為考題範圍;筆試後,接著進行口試,由主任秘書翁廷為主持,口試時間每人為十五分鐘,包括自我介紹二分鐘、即席教育專題講演三分鐘、問題詢答十分鐘。因今年進入複選共九人(國中三人、國小六人),錄取候用校長名額也是九名(國中三人、國小六人),因此,考生可以說是與自己競爭。
縣府教育局表示,此次甄選對象及資格為:凡現任金門縣所在地中、小學校教師或在金門縣教育行政機關工作現職人員,未滿六十歲者,最近三年內未曾受刑事、懲戒處分或記過以上之行政處分者,服務成績優良(最近五年內考核未考列四條三款或丙等者):每人以參加一個教育階段別(國中組或國小組)甄選為限。
國中組須符合「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五條所規定之國民中學校長資格者;符合「偏遠或特殊地區學校校長暨教師資格標準」第四條有關國中校長資格者(完成備訓後限參加偏遠國中遴選)。
國小組須符合「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四條所規定之國民小學校長資格者;符合「偏遠或特殊地區學校校長暨教師資格標準」第三條有關國小校長資格者(完成備訓後限參加偏遠國小遴選)。
初選係以資績成績為主,資績成績總分為一百分,達到五十分者始得參加複選;複選則採計筆試及口試成績。錄取成績計算,以資績、筆試、口試等三項合計,擇優錄取。
教育局指出,評分標準,資績審查評分佔百分之四十(各項經歷、服務等資格年資計至今年一月三十一日止);筆試佔百分之四十(以學校行政及國民教育專業知能為範圍);口試佔百分之二十(自我介紹二分鐘、即席教育專題講演三分鐘、問題詢答十分鐘)。
錄取名額共九名,其中,國中三名(一般地區儲備校長一名、偏遠地區儲備校長二名),國小六名(一般地區儲備校長二名、偏遠地區儲備校長四名)。不過,錄取名額若評分標準不及七十分者,得依甄選委員會決議做不足額錄取。
教育局表示,甄選錄取人員將由縣府安排參加儲訓,結訓成績及格始具備國中或國小校長候用資格;儲訓將委請台灣省政府辦理,國中組儲訓時間預訂為今年三月中旬,國小組儲訓時間預訂為今年三月下旬,均自付膳宿費用,每週每人以一千元為原則,儲訓人員視台灣省政府提供受訓名額,按錄取成績高下,依序派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