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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局抽檢年節食品12%不合格

發布日期:
記者: 陳麗妤/金湖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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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關將近!衛生局為維護民眾消費安全,加強執行市售各類年節食品抽驗,九十五年一月份檢驗結果出爐,在十七件檢體中,有二件檢體乾金針、竹笙因含有過量的漂白劑(二氧化硫)未符合衛生標準,不合格率為百分之十二。衛生局呼籲民眾,要選購有完整標示的食品,不要購買來源不明的食品,尤其是大陸食品更需小心,才能買得放心、吃的安心。

農曆春節的腳步近了,為維護地區民眾消費安全,元月份持續加強市售各項年節食品、蔬果抽驗,縣衛生局昨公佈九十五年元月份市售各類年節食品抽驗之檢驗結果,在十七件檢體中有,二件檢體不符合衛生標準,不合格率為百分之十二;合格的檢體包括,香菇、金針菇、金針、干貝、蚵乾、菜脯、蝦米、竹笙、貢丸、魚丸、魚漿塊、黃金蛋、油麵、貢丸、香菇丸、火鍋料等,該產品均檢驗過氧化氫或漂白劑(二氧化硫含量);而二件不合格檢體乾金針、竹笙皆因含有過量的漂白劑(二氧化硫)未符合衛生標準。

衛生局指出,保障民眾消費安全,元月份持續加強市售各項年節食品、蔬果抽驗,計有乾金針、竹笙二件檢體,因含有過量的漂白劑(二氧化硫)未符合衛生標準,凡被驗出違法添加或檢出過量食品添加物者,除已立即要求業者即刻下架回收、退貨外,源頭製造商、進口商為台灣業者,已移請台灣所轄縣市衛生局依法處辦,製造商或販賣者將被處以新台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的罰鍰。

衛生局也指出,在此次全面的抽驗行動中,亦特別加強掃蕩過期食品及標示不完整的問題食品,而據食品衛生管理法規定,販售逾期食品除應予沒入銷毀外,並將處以新台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的罰鍰;且販售標示不完整的問題食品應通知限期回收改正,並處以廠商新台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的罰鍰。

衛生局強調,為保障地區消費大眾食用安全,針對市售違規食品仍將大力掃蕩,希望業者不要以身試法,非法使用添加物,如使用食品添加物超過用量標準、違反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亦或販售標示不完整、過期之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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