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府短期臨時工甄選九日起受理報名
金門縣政府為增加縣民就業機會,於九十五年度編列僱用一百名短期臨時工經費,期輔導縣民從事臨時性工作、支援各單位清潔綠美化。而金門縣政府九十五年度短期臨時工甄選,訂於二月九日至十日受理報名,報名地點在大同之家育幼組(金門就業服務站對面)。
金門縣政府社會局經公告九十五年度短期臨時工甄選相關內容,其中,有關核定名額為清潔綠美化一百名(特定身分三十人、一般身分七十人)。受理報名日期為二月九、十日兩天,上午八時三十分至十二時;下午一時三十分至五時三十分。報名地點,大同之家育幼組(金門就業服務站對面)。
報名資格,凡設籍金門縣六個月以上者(九十四年七月一日前設籍),年齡十八歲以上六十五歲以下(即民國三十年一月三十日至七十七年一月三十一日出生者),學歷不拘。惟已領取政府機關、公民營事業機構、法人、團體之退休金人員,均不得報名。
報名方式,由金門縣政府提供報名書表,報考類別分為特定身分(紅色報名表)、一般身分(白色報名表)等二項,登記時應慎選分發單位,經勾選後,不得更換(身心障礙者及低收入者須檢附證明文件)。並依個人意願選擇分發單位親自或委託登記報名,以郵寄方式報名概不受理。
縣府社會局表示,為增加縣民就業機會,縣府於九十五年度編列僱用一百名短期臨時工經費,期輔導縣民從事臨時性工作、支援各單位清潔綠美化。爰秉持縣府照顧弱勢團體之美意,依各用人單位分配名額,進用比例之低收入及身心障礙者為百分之三十(簡稱特定身分),以保障其工作權益及減輕家計負擔。另提供一般求職者就業機會,以百分之七十員額辦理登記抽籤(簡稱一般身分)。
參加甄選者應繳交證件,包括身分證影本正反面、戶口名簿影本(須於九十四年七月一日前設籍金門縣),以及二吋照片乙張。而家境困苦經政府審查通過證明文件(列冊低收入戶)、或本人或其配偶、直系血親及同一戶籍或共同生活之兄弟姊妹中領有中重度、極重度身心障礙手冊證明文件影本,精神障礙者須檢附醫院開立三個月內職業輔導評量轉介單,始可報名,否則恕不受理(報考一般人員免附)。
至於甄選日期,訂於九十五年二月十五日上午十時,在金門縣立體育場舉行公開抽籤。而本臨時工僱用起訖時間,係自九十五年二月二十日起至九十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每月工作日以不超過二十二天為限(倘有特殊情形需加班者,應報金門縣政府核准)。並按日計酬,不支固定薪,每日津貼為新台幣八百元,勞健保費單位負擔由金門縣政府支付,上開經費在金門縣政府九十五年度勞工行政業務費項下列支。
有關用人單位員額分配及甄選方式等相關規定,可詳參閱甄選簡章。倘有臨時工甄選報名表格索取及相關問題,可洽詢金門縣政府社會局勞工課,電話:082-373291或082-37145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