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駛入管制區申請即起改由鄉鎮警所受理

發布日期:
記者: 莊煥寧/金城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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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因應民眾因送貨或施工需要而需駛入管制區之申請方便,縣警局即日起調整大型車申請禁駛路線受理單位,由原先須向交通隊申請調整為由駛入地轄區警察所受理申請,至於跨鄉鎮的部分則仍由交通隊受理,並自即日起實施。縣警局並呼籲大型車遵守禁止行駛路線及時段之規定,若違規駛入者,將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六十條第一項第二款、三款掣單舉發,處以新台幣九百元以上一千八百元以下罰鍰。

為維護地區道路行車安全,縣警局於九十一年起陸續依據本縣道路交通安全聯席會報決議事項及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五條規定,分別公告十二公噸、十五公噸、二十公噸以上大型車、聯結車等禁止行駛地區道路狹窄、人口密集等處所。目前因應民眾因送貨或施工需要而需駛入管制區之申請方便,縣警局調整現行申請方式,由原先須向交通隊申請調整為由駛入地轄區警察所受理申請、若跨鄉鎮者仍由交通隊受理,並自即日起實施。

縣警局表示,地區現行禁止行駛大型車之路段及時段如下:

金城鎮:民生路、莒光路、中興路、光前路1至84之1號、民族路1至253號、238號、金門城北門往古區農路、珠山至歐厝彎路、歐厝至泗湖(海岸)、大古崗至古城國小至金門城東門城門等以上路段全日禁止行駛二十公噸以上貨車;西海路葡京餐廳往後豐港路段全日禁止行駛十二公噸以上貨車。

金湖鎮:復興路、中正路、林森路、自強路、中興路、瓊林里村內道路、成功里村內道路、夏興村內道路、下莊街道等以上路段全日禁止行駛二十公噸以上貨車;金港路至料羅圓環路段每日十八時至翌日六時止禁止行駛二十公噸以上貨車;黃海路迎賓館前路口至新市圓環路段全日禁止聯結車行駛。

金沙鎮:沙美市區道路全日禁止行駛二十公噸以上貨車。

金寧鄉:頂堡村內道路、盤山村內道路、榜林村內道路、南山、北山村內道路、上后垵村內道路、湖下村內道路、頂埔下村內道路、下埔下村內道路、埔邊村內道路、埔後村內道路、東堡至中堡至西堡村內道路、盤山村公所經盤山村舊農會至伯玉路村內道路、伯玉路東林汽車廠至盤山村內道路、伯玉路至環島北路后盤山村內道路等以上路段全日禁止行駛二十公噸以上貨車。

烈嶼鄉:東林街、龍蟠山至后頭段、南塘經保生大帝廟至楊厝等以上路段全日禁止行駛二十公噸以上貨車;烈嶼鄉軍人公墓往萬聖宮路段全日禁止行駛十五公噸以上貨車。

縣警局提醒地區民眾,若有十二公噸、十五公噸或二十公噸以上貨車因送貨或施工需要駛入管制區者,而無法其他替代方案者,必須於行駛前三日攜帶車輛行車執照(含拖車使用證)、駕駛人駕駛執照等至駛入地轄區警察所、跨轄區者向交通隊提出申請,俟審核後始發給臨時通行證,未經申請即駛入管制區內,將遭以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六十條第一項第二款、三款掣單舉發,處新台幣九百元以上一千八百元以下罰鍰。

縣警局局長陳瑞通呼籲地區業者及大型車駕駛人確實遵守此管制規定,以減少大型車肇事案件發生,維護人車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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