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沙菜市場道縣府決定強制拆除建物恢復暢通
金沙菜市場(巴剎)通往博愛街的通路是既成道路,早已使用了三十多年。自民國八十五年起,卻被人申請廢止,並起造水泥建物,造成既有巷道堵塞多年。由於最高行政法院已駁回廢止道路及申請建照的主張;金門縣政府決定強制拆除,以恢復暢通。
金沙菜市場的肉攤俗稱「巴剎」(巴剎的發音如「bazaar」;bazaar是中東國家對市場的稱呼。)在巴剎內,「榮成」和「振勤」兩家商號之間,原本有一條通路可以銜接博愛街(另一個通路是協益和同勝,可通往菜擔、雞擔等攤位)。這條既成道路,是金門縣政府於民國五十三年核准金沙菜市場興建時,明文要求增開的通路。不過,民國八十五年,有人因為繼承該筆土地,便要求縣府廢止既成道路,並在未取得建築執照的情況下,興築違建,阻去了通道。
這筆土地的所有權人其實並非當年出資購買公有土地的人(據攤商們提出的說明),但其繼承人(原告)為了在既成道路的土地上蓋房子,便向福建省政府提起訴願,又向行政法院提起行政訴訟,並以金門縣政府為被告。不過,原告的主張,已先後遭到臺北高等行政法院和最高行政法院的駁回。
由於巴剎通道被阻,影響金沙菜市場的機能。巴剎內的商家屢屢要求縣政府執行公權力,又因為行政法院已數次駁回原告的主張,金門縣政府建設局已決定在元宵節過後,強制拆除違建,恢復通道。農曆春節前,縣府主任祕書翁廷為到沙美「看市草」時,攤商再度要求恢復通道,這已是年年都會重提的訴求。
金沙鎮菜市場的基地原本是一塊空地,而且是公有地。民國五十年左右,金門駐軍極多,民間設攤,軍方採買,頻頻交易於此。因露天買賣讓軍民飽受風雨之苦,民國五十三年,攤商便成立市場籌建委員會,向縣府提出建築計畫,由二十二個攤位,優先申購公有地,並自建店屋。
二十二戶攤商,每人還共同出資,借私人名義,買下一塊公地,再交換另一塊公地,做為通路。用做通路的這塊地皮,就是後來纏訟多年的系爭土地;名雖私有,實際上卻是由眾人出資買下。
既成道路被土地繼承人興建鋼筋水泥,就成了實質違建。縣政府曾要求違建戶自行拆除;但違建戶卻提起訴願和行政訴訟成為原告。不過,最高行政法院已於去年四月駁回原告的主張。
建設局專員楊廷標說:原告並沒有放棄,訴訟還會繼續進行。儘管如此,建設局已決定強制拆除既成道路上的實質違建;先把行的權利還給眾多攤商及消費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