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警局今起將編排日間午後酒測勤務
雖然警方加強取締酒駕勤務,但地區近日來仍發生數起酒駕肇事案件,並造成一人死亡之慘劇,且發生之時段大部分為日間,為減少酒後駕車肇事案件,並杜絕駕駛人誤以為僅有夜間才有取締酒測勤務,而於日間酒後駕車,縣警局將於今(十五)日起編排日間午後酒測勤務,以遏止酒後駕車違規行為。縣警局局長陳瑞通呼籲駕駛朋友要有「酒後不開車、開車不喝酒」、「指定駕駛」等交通安全觀念,除了可免於受罰外,也才能「快樂出門、平安回家」。
縣警局指出,根據以往經驗顯示,酒後駕車違規行為應以夜間居多,故而縣警局編排酒測取締勤務均以夜間為主,較少於日間編排酒測勤務,卻造成地區駕駛人往往誤認為警方於夜間才會加強取締,致使日間酒後駕車肇事案件反較夜間為多,並造成重大傷亡,上月底金寧鄉瓊安路段發生之酒駕車禍即為一明顯案例。
為靈活編排勤務,強化取締效果,杜絕駕駛人誤認白天酒後駕車不易遭到取締的僥倖心理,縣警局除賡續配合內政部警政署全國擴大取締酒後駕車執法工作,並自今日起特別增加日間午後取締酒測勤務,尤其是每日下午二時至四時之時段更列為取締重「點」,以有效遏止酒後駕車及肇事行為。
縣警局同時表示,依據九十一年九月一日起新修正之處罰條例規定,酒後駕車違規案件需當場移置保管車輛,繳完罰款始得領回車輛,罰款不得易處吊扣駕照,若酒後肇事,除交通罰款外,尚需遭以公共危險罪移送法辦,一趟下來,連同交通罰款及法院罰金等預估需繳納新台幣十萬元左右,所付出之代價不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