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乞龜聚財求單還雙去年祈請今年倍償

發布日期:
記者: 張建騰/金沙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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乞龜聚財求單還雙去年祈請今年倍償

乞龜聚財求單還雙去年祈請今年倍償

乞龜聚財,求單還雙。去年祈請,今年倍償。去年元宵節,有人從田浦泰山廟乞得麵龜,並於昨日、前日,兩天之內,加倍償還。

一位阿婆說,通常在正月十五日或十六日,都可以把去年在元宵節乞得的麵龜奉還。

乞龜的習俗是求一還二,加倍送回。不過,阿婆說,去年的麵龜有一整桌;如果都求去了,應該變成兩桌,今年似乎並不是人人都依習俗奉還(或許是折現償還)。

乞龜活動的記載,見於連雅堂(連橫;連戰的爺爺)所著的︽雅堂文集︾。他在︿臺灣漫錄﹀中,對乞龜活動的敘述如下:「乞龜|慶弔之事,以麵製粿,或磨米為之,形如龜,謂之紅龜。喪則用白。龜,長壽也,讀如居(指台語),謂可居財。坊里廟會,陳龜數十,或重至十餘斤。人向神前乞之,謂可介福。明年此日,乃倍償焉。」

根據連雅堂以上所述,陳列麵龜或米龜,讓人向神明求乞,求到的人可以獲得大福(介福),但必須在第二年加倍奉還。

這項乞龜祈福的儀式,其實就是在分富濟貧,是以有餘補不足的設計。古時候,由於物質條件不豐,貧富差距大,透過乞龜的儀式,可以讓需要糧食的人,把龜狀的食物求回去,濟眼前之急。第二年再加倍送還,讓更多人可以得到幫助。

衍變到後來,乞龜所用的龜,不再只限於米、麵而已;在臺灣地區還有米糕龜、麵線龜、米包龜、糖龜,甚至有純金打造的黃金龜。至於乞龜的人,往往求的是形而上的運氣、財氣、福氣,而不僅是有形的物質。

乞龜活動之所以用龜狀,可能是因為麟、鳳、龜、龍從周代以來就被稱為四靈,而且只有龜是在真實世界可以看到的活圖騰。清代學者褚少孫在︽補龜策傳︾說:「能得名龜的,財物歸之,家必大富。」這一段話曾被用來解釋人們乞龜儀式的期望。

在乞龜活動中透過擲筊所祈得的龜,依習俗,在第二年是要加倍奉還的,這是神與人,或寺廟與信徒之間的契約,雖然沒有強制性,但除非家中有事(例如喪事),才能延期歸還,否則比較少有賴帳不還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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