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消分隊加強宣導民眾施放天燈安全觀念
鑑於日前中正機場滑行道旁疑似因天燈飛落引起火警,造成航機延誤並危及飛航安全,為維護公共安全,針對施放天燈的可能災害,金城消防分隊特針對天燈大小、施放時機、地點選擇等製作案例教育,結合婦女防火隊利用家戶訪視之時機,加強灌輸民眾對施放天燈相關安全措施,以免類似災害發生。
由於施放天燈稍一不慎即可能引發山林、油庫、住宅、工廠等之火災,內政部消防署經與中央相關部會、各直轄市、縣(市)政府研商,為使施放天燈的管理依法有據,將著手修正消防法第十四條條文,把「施放天燈」增列為易生災害行為,透過法律明定規範相關配套措施。
本縣消防局表示,在修法尚未完成前,已由內政部先行訂定「天燈施放作業指導要點」函送各直轄市、縣市政府參考辦理,遏止天燈施放不慎所引發的災害。
而依這項指導要點,「避免施放天燈地點」包括依民用航空法第三十四條規定,機場四周的一定距離範圍內,經交通部會同有關機關劃定公告禁止施放有礙飛航安全物體的區域。另儲油設備的油槽區、彈藥庫、火藥庫、可燃性氣體儲槽與其基地內;高速公路、化學工廠或人口稠密商業、住宅區附近及港區,都在禁放範圍。
「施放時機」部份,風速過大經評估不宜施放,或天乾物燥季節都將禁止施放天燈。施放天燈的規格尺寸也有規定,包括底座直徑不得超過六十公分、高度為一百三十公分、外圍三百六十公分。
至於施放現場安全部份,縣消防局表示,除施放場地週遭應平坦空曠、遠離易燃物,施放空間應無障礙物,並須考量不受天候、風向及風速等影響,致飄落到重要設施或危險場所的可能性。
另施放天燈的燃料、用紙,應徵詢專家意見,燃燒時間以不超過十分鐘為原則,飄落地點應不致超過施放地點五公里外的區域,且天燈上應有施放人員簽名,或施放單位名稱以示負責。
金城消防分隊表示,天燈施放為國人長久以來之習俗,但民眾在施放之同時,如何兼顧安全,避免發生其他不必要之災害,應遵守施放相關事項,才能保障自我及公共之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