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霧峰文學獎即起收件

發布日期:
記者: 蔡家蓁/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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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教育部、亞洲大學主辦的「第三屆霧峰文學獎」即日起開始收件,此次獎項包括有詩、散文、創作劇本與小說等四類,每類別不限字數,作品題材不做任何限制,歡迎地區文學菁英踴躍參與,手寫文學花色,帛系延成為年度文學盛會。

是項活動,主辦單位為:教育部、亞洲大學;承辦單位有:亞洲大學丁台實驗計畫;協辦單位:亞洲大學通識教育中心、資訊傳播學系。此次共分為四類,每類別不限字數,包括:詩、散文、創作劇本與小說;全組別選出總首獎霧峰文學獎一名,獎金五萬元及獎座。每類組別分別選出入選獎一名,頒發獎狀,若首獎於該類組獲得,則此類組入選獎從缺。各獎項之獎金,依稅法規定,扣繳15%所得稅。

主辦單位指出,凡本國國民,皆有參賽資格;所有參賽作品必須未經公開發表,亦未投寄參加其他比賽。參賽作品若有抄襲之嫌,一經發現,將被取消參賽資格。若抄襲之事在獎項發佈以後發現,主辦單位將取消其得獎資格及收回所有獎金及獎座。每位參賽者可參加一種以上的文類組別。惟每類文類組別限投一件;投一件以上者,將被取消參賽資格。

自即日起至2006年4月15日止為徵件日期,參加者請逕自亞洲大學網站首頁下載簡章說明及報名表。所有參賽作品(紙本及電子檔各一份)及報名表,必須於截件日期之前寄達(以郵戳為憑) 「亞洲大學丁台實驗計畫小組」(413台中縣霧峰鄉柳豐路500號);聯絡人:丁台實驗 郭繻憶小姐,聯絡電話:(04)23323456轉1881,傳真:(04)23333379,E-mail:agora@asia.edu.tw;逾期恕不受理。所有作品須附下列資料:真實姓名、身份證明文件副本、詳細地址、電話、E-mail、傳真(若有)。上述資料如有不確,將被取消參賽資格。參加者所提供之個人資料為核實身份、參賽資格,及聯絡之用。評審程序完成後,未有得獎者,其個人資料將全部銷毀。而有關評選辦法規定,主辦單位將組織評審團,對所有參與作品做初審及複審之工作;單位亦將邀約具代表性或重要性之文學家,每一類組三位評審,組成決審團,對優勝作品做最後之評閱,並決定總首獎。經評審全數同意作品未達一定標準,該類別作品則以從缺公佈。所有獲獎名次皆以評審團之決定為依歸,參賽者不得異議。評審結果及獲獎名單,將於2006年5月底報章雜誌及該校網路公佈。

主辦單位指出,所有獲獎作品,所有權(研究、出版、展覽、宣傳)歸作者與主辦單位所共有。但公開轉載或以其他形式發表得獎作品,須先得主辦單位同意。不論得獎與否,主辦單位得以引用所有參賽材料,供學術研究之用。若擬用筆名發表者,可於報名參加時一併附註,惟真實個人資料亦不可少。而送件作品請自行包裝妥當,主辦單位對參選作品當負保管之責,惟遇有人力不可抗拒之情事使作品遭受損害時,將不負賠償之責。所有參與活動作品概不退件,參賽者請自存底稿或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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