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

協助新移民女性就業金門就業服務站提供職訓資訊

發布日期:
記者: 許加泰/金城報導。
點閱率:489

近年來,地區鄉親與外籍及大陸人士通婚之情形日漸增加,因此如何使新移民女性了解自己的就業權益,以及如何尋求就業服務是相當重要的議題。為了輔導這些新移民女性就業,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將此輔導計畫優先列為年度重點工作,金門就業服務站配合政策執行,提供各種就業服務及職業訓練參訓資訊;輔導尋職與職場適應能力,同時也利用僱用獎助津貼鼓勵雇主僱用新移民女性,並辦理雇主宣導會等促進其就業。

勞委會職訓局金門就業服務站謝彧玥站長表示,許多新移民女性常於就業前疑惑自己可否工作?雇主擔心僱用新移民女性是否違法?民眾常將外籍配偶歸類於外籍勞工,對其工作權產生誤解。其表示依「就業服務法」第48條規定,外籍配偶只要申請獲准居留者,即可工作;而大陸地區配偶分3種類型:(一)探親團聚者,不可工作。(二)依親居留者,只要符合申請資格,並持有勞委會核發之工作許可證,始可受僱在(台澎金馬)地區工作(三)長期居留及定居者,可立即工作,不需申請工作許可。因此若符合規定者想找工作,與一般民眾同,只要攜帶居留證或工作證至金門就業服務站,辦理求職登記,即有專人協助提供就業服務,若因交通不便或時間無法配合可上全國就業e網(網址:www.ejob.gov.tw)或撥打就業服務專線0800-777-888,均可獲得相關服務。

為協助新移民女性就業,金門就業服務站除提供一般就業服務外也辦理就業促進研習專班,包含求職技巧、電腦研習等課程,說明就業服務及職業訓練之相關法規、資訊與就業機會,以強化就業技能及就業準備,並協助增進謀職技巧與就業適應。同時,若新移民女性有其他相關需求,也會協助轉介至其他社會福利或衛生醫療機構等。另加強對雇主宣導、說明或協調雇主,以排除新移民女性就業障礙,提高雇主僱用意願。若雇主僱用就服站所推介長期失業(失業12週以上且為中低收入戶者、長期失業6個月以上)之新移民女性,僱用連續6個月以上,雇主可向就服站申請僱用獎助津貼,每月發給雇主5,000元,最常發給12個月。另外,失業週期達12週以上且為中低收入之新移民女性,至就服站登記未能找到合適工作,經就服站推介一般性工作3次以上,均未能成功就業;且評估無適當之就業機會,可運用「臨時工作津貼」,發給標準為每小時95元,每月最高發給176小時,最長以6個月為限。另新移民女性符合條件者,亦可參加政府各種就業專案,例如多元就業開發方案、六星計畫、95年度促進就業措施等等。金門就業服務站表示,協助新移民女性就業,除了可以改善生活,最大的意義是使其能融入社會,發揮人力資源;並肯定自我,增強自信心,減少社會問題。若有任何就業上之問題可洽詢該站,電話為082-311119。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