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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動環境最友善城市金門縣拿下第二名

發布日期:
記者: 陳麗妤/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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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全國「最喜歡運動城市」調查拿下第二名後,金門縣在行政院體委會依據「公眾運動場所設施滿意度」、「公眾運動場所交通是否便利」、「縣市民舉辦體育活動頻率」等八個面向,進行「運動環境最友善城市」評估調查,再度拿下總排名第二名,僅次於台北市,運動環境佳。

行政院體委會為瞭解「運動人口倍增計畫」推廣成效,辦理「2005年運動城市排行榜」,依據,最喜歡運動城市、規律運動人口比例、參加運動社團比例、BMI值比例等四項進行抽樣調查,最後「最喜歡運動城市」由台中市奪魁,金門縣居次,其他依序為、台北市、台南市、彰化縣、高雄市、南投縣。

而為能達到「運動人口倍增計畫」執行目標,行政院體委會檢驗各縣市推動成效,並委外辦理「2005年運動城市排行榜」專案,以「運動環境最友善城市」進行調查,金門縣再度拿下第二,第一名為台北市。

據行政院體委會指出,該「運動環境最友善城市」調查,係依「住家附近運動場所足不足夠」、「公眾運動場所設施滿意度」、「公眾運動場所交通是否便利」、「縣市民舉辦體育活動頻率」、「參加體育活動概況」、「對體育活動滿意度」、「接收體育活動訊息頻率」、「縣市長是否重視民眾運動」等八個面向進行評估、調查。

其中,在「住家附近運動場所足不足夠」調查,前三名縣市依序為,高雄市63.55﹪、宜蘭縣61.77﹪、台北市61.74﹪。

「公眾運動場所設施滿意度」前三名縣市依序為宜蘭縣60.42﹪、台南市58.10﹪、高雄市55.62﹪。

「公眾運動場所交通是否便利」前三名縣市依序為高雄市80.27﹪、台南市74.09﹪、金門縣73.42﹪。

「縣市民舉辦體育活動頻率」前三名縣市依序為連江縣60.34﹪、金門縣52.73﹪、花蓮縣50.03﹪。

「參加體育活動概況」前三名縣市依序為連江縣23.35﹪、花蓮縣22.90﹪、臺東縣18.34﹪。

「對體育活動滿意度」前三名縣市依序為高雄縣88.20﹪、高雄市81.79﹪、台中縣81.42﹪。

「接收體育活動訊息頻率」前三名縣市依序為連江縣40.38﹪、金門縣34.48﹪、花蓮縣34.23﹪。

「縣市長是否重視民眾運動」前三名縣市依序為台北市61.87﹪、台中縣44.72﹪、連江縣43.26﹪。

經過評估調查,運動環境最友善城市總排名依序為台北市、金門縣、花蓮縣、連江縣、宜蘭縣、澎湖縣、台南市。

據該調查發現,東部與離島居民較能感受居住地區經常或偶而舉辦體育活動,原因可能為,當地休閒活動較少有關,如有活動舉辦時,均會是當地的一大盛事。

另外,反觀都市型區域,僅有台北市、台南市排名進入前七名,研究也顯示,縣市政府舉辦活動應依地區性與民眾需求設計,以期能提高民眾參與度與滿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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