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府調解行政考核評比小組抵金湖金沙考評
縣政府民政局長洪國正昨日帶領調解行政考核評比小組人員,前往金湖、金沙調解委員會進行業務績效考核,評比績優調解委員會,陳報法務部獎勵表揚。
金門縣政府辦理九十四年度調解行政考核評比小組,由民政局長洪國正擔任組長,金門地方法院書記官長周建南、金門地檢署檢察事務官吳鎔銘擔任副組長,縣府行政室法制課課長蔡明輝、民政局自治課課長陳金增、課員蔡世盛擔任組員。洪國正一行人於昨日上午前往金湖及金沙鎮調解委員會進行業務行政考核,金湖鎮調解委員會主席吳炯煒、金沙鎮調解委員會主席陳榮華及調解委員在場表達歡迎之意。
洪國正一行人評比的項目,包括有調解委員會業務執行及公所有關調解行政配合方面。洪國正感謝這些「公親」犧牲許多時間來為民眾調解糾紛案件,減少許多頌源。
他表示,調解工作是吃力不討好的工作,也因調解會組織的協助,減少民眾對薄公堂,促使地方合諧。
洪國正表示,金湖鎮調解委員會全年調解件數有二十一件,成立件數十八件;金沙鎮調解委員會全年調解件數有十九件,成立件數十三件;金城鎮調解委員會全年調解件數有二十二件,成立件數十五件;金寧鄉鎮調解委員會全年調解件數有二十件,成立件數十六件;烈嶼鄉鎮調解委員會全年調解件數有八件,成立件數十六件。該小組人員將續前往其他三個鄉鎮調解委員會進行考核,評比結果列第一、二名的鄉鎮調解委員會,陳報中央主管機關複評,中央主管機關(法務部)擇時或派員實地考核,就本縣遴報最績優者二個鄉鎮調解委員會進行複評,複評結果最績優之鄉鎮,由中央主管機關核發獎勵金,其額度按該鄉鎮全年調解案件成立率核給,如達百分之六五以上者,核給獎勵金十萬元,如未百分之六五而在百分之三五以上者,獎勵金減半核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