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鎮民代表選舉候選人保證金三萬元
金門縣第九屆(烏坵鄉第七屆)鄉鎮民代表會代表暨村里長選舉,候選人登記要繳納多少保證金?答案是新台幣三萬元。這是金門縣選舉委員會日前召開第一百一十次委員會議審議通過的提案決議。
金門縣選委會這項針對九十五年六月十日將辦理的金門縣第九屆(烏坵鄉第七屆)鄉鎮民代表會代表暨村里長選舉,候選人登記應繳納保證金案,所進行的審議,並係依據福建省選舉委員會九十五年一月十一日函建議辦理。
金門縣選委會表示,金門縣第八屆(烏坵鄉第六屆)鄉鎮民代表會代表暨村里長選舉,鄉鎮民代表選舉候選人每人繳納保證金新台幣二萬元,但村里長選舉候選人依法免予繳納。
金門縣選委會指出,依據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三十八條第一項修正條文規定(登記為候選人時應繳納保證金:其數額由選舉委員會先期公告),本次選舉依據修正條文辦理。
金門縣選委會表示,依修正條文及福建省選舉委員會建議函及參照台省各縣市,金門縣第九屆(烏坵鄉第七屆)鄉鎮民代表會代表選舉,修正每位候選人應繳納保證金新台幣三萬元。金門縣第九屆(烏坵鄉第七屆)村里長選舉,候選人應繳納保證金同意比照鄉鎮民代表選舉,每位候選人應繳納保證金新台幣三萬元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