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備軍人緩召儘後召集四月一日起申請
金門縣動管組自九十五年四月一日起至四月三十日止,受理九十五年度後備軍人(補充兵)緩召、儘後召集申請作業,凡符合條件者,應儘速向服務機關、學校或鄉(鎮、市、區)公所兵役單位申請,逾時不予受理。
金門縣動管組表示,九十五年度後備軍人(補充兵)緩召、儘後召集申請作業,符合兵役法第四十一條第二款至第五款下列情形之一者,均請依限辦理申請。
第二款規定,現任國防工業之專門技術員工,經審查核定者。第三款規定,現任國民學校教員,曾在教育部認可之師範學校畢業或經檢定合格任教一年以上,經審查核定者(本款配合聘書發放作業,請於十月三十一日前,向服務學校提出申請)。第四款規定,負家庭生計主要責任,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1、無同父兄弟者。2、有同父兄弟,而均已應徵或應召在營服役者。3、有同父兄弟,均未滿二十歲者。4、經核定為低收入戶者。第五款規定,無同父兄弟,而其父已年逾六十歲或死亡者,本人須年滿三十歲。
金門縣動管組表示,符合兵役法施行法第三十條第四款者,即同父兄弟中已有半數以上在營服役者,可向鄉(鎮、市、區)公所兵役單位辦理儘召申請。
有關申請事項,可逕向戶籍地鄉(鎮、市、區)公所兵役單位、服務機關,或縣(市)後備指揮部(動管組)洽詢。金門縣動管組地址:金門縣金城鎮庵前五十一之二號,電話:(082)3246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