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立體育館前意象標誌下陷民眾擔心倒塌傷人
民眾反映位於縣立體育館左前方的白色具有運動意象的標誌建築底座有龜裂鬆動及下陷現象,為免倒塌壓垮平日停在附近車輛,及行經的民眾,建議相關單位能早日拆除。體育場場長許換生指出,將請專業人員進行結構鑑定,若有立即性的危險,將報請縣府再決定是否拆除。
位於體育館左前側的這座白色運動意象標誌在體育場建築之前就已存在,歷經近二十年,底座有的破裂龜裂,民眾擔心高約三、四公尺、長約十幾公尺的白色運動意象標誌建築一旦倒落,將會壓垮附近的臨時停車場停放的車輛,希望業管單位能出面處理,以免造成意外。
鎮長蔡輝詩認為,該類似鏤空浮雕的運動意象標誌,其正面、背面都有四個運動員向前衝的姿態,頗能跟體育場推廣運動意義結合在一起,該標誌豎立多年,雖然底座有些龜裂,但並無立即性的危險,盡量不要去破壞,可加以補強留下。不過,他也認為是否要拆除或保存,仍要尊重管理單位與民意,也可以形成一個公共議題,讓鎮民共同來討論。
蔡輝詩說,金城鎮公所在民國八十九年至九十年拓寬民族路時,由於該座白色運動意象建築附近雜草叢生,當時鎮公所道路施工時一併予以鋪植草磚美化。
體育場前場長陳世基說,當初民族路拓寬,路旁大型白底紅字的「整潔金門、禮貌金門、戰鬥金門、富康金門」精神印象標誌,鎮公所道路整建時已將其拆除,因為有民眾認為該類似鏤空的浮雕運動意象標誌,有點歷史價值也頗能與體育場推廣體育的主旨相符應保留下來,幾經考慮而加以保留。
為發展體育活動,充實體育場館之設施,本縣在教育部專案經費補助下,於民國七十八年間開始規劃「金門綜合運動公園」之興建適宜,其中,第一期之田徑場司令台、看台及運動場跑道工程已於八十三年末竣工,第二期「綜合體育館」工程,民國八十四年十二月發包,八十五年一月二十三日正式鳩工興建,歷經五百個工作天,於八十七年二月完工報驗,計耗資一億四千四百餘萬元。
為了釐清土地管理單位以利後續的處理,體育場場長許換生昨日也特前往地政局查證,確定在民國九十三年以後土地逕行分割後,該運動意象標誌座落的範圍是屬於體育場區。
他說,該項運動意象標誌是在「金門綜合運動公園」第一期工程(當時他是該工程的承辦人)以前軍方蓋運動場時就已設立(民國七十八年前),既然民眾反應,基於安全考量,體育場將請專業建築師鑑定,若有立即性的危險,將報請縣府瞭解是否有何特殊意義,否則將予以拆除,並思考如何重新規劃,美化場區;若沒有立即性危險,則會研究如何來做適當的維護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