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沙後備軍人子女獎助學金受理申請
金沙鎮後備軍人輔導中心九十五年獎助學金即日至四月十七日止接受申請,符合規定學生請逕自向各輔導組或學校辦理申請。
金沙鎮後備軍人輔導中心表示,各組聯絡人分別為:汶沙里組長黃仁德,電話0920356764;浦山里組長王崇帆,電話0912719865;光前里組長王國動,電話0932757840;西園里組長葉宗仁,電話0933285056;官嶼里組長楊世宏,電話0956798967;何斗里組長蔡顯貴,電話0912769481;三山里組長曾紀雄,電話0938382583;大洋里組長吳克發,電話0912769531;中心秘書黃平山,電話0932758057。
金沙鎮後備軍人輔導中心指出,是項獎助學金乃為獎助金沙鎮後備軍人子女完成學業,激發其敦品勵學。申請對象以居住金沙鎮內設籍滿一年後備軍人之子女,現就讀金門地區之高中(職)、國中、國小在學學生,且符合以下各項資格者:
一、獎學金部份:高中(職)學生,上學期成績智育總平均75分(含),操行列甲等(含)以上者;國中學生,上學期成績智育總平均80分(含),操行列甲等(含)以上者;國小學生,上學期成績智育總平均85分(含),操行列甲等(含)以上者。
二、助學金部份:各級學校學生家境清寒,為鎮公所證明之低收入戶,上學期智育總平均國小70分(含),國中、高中(職)60分(含),操行甲等(含)以上者。
關於獎助學金名額:
一、獎學金部份:高中(職)組,各五名,每名獎學金壹仟伍佰元整;國中組,十名,每名獎學金壹仟元整;國小組,分高、中、低年級,各八名,每名獎學金伍佰元整。
二、清寒助學金部份:高中(職)二人,每名新台幣參仟元整;國中組二人,每名新台幣貳仟元整;國小組三人,每名新台幣壹仟元整。
金沙鎮後備軍人輔導中心指出,每一後備軍人於每一組別,以獎助壹名為限(國小各年級合算為同組)。申請須要文件計有:申請書乙份;前學期之學校成績證明書正本(影本需加蓋校章);申請人退伍證明影本及戶口名簿影本;申請清寒助學金,須附鎮公所核發之低收入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