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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局:廚師證書期滿應儘速辦理展延申請

發布日期:
記者: 陳麗妤/金湖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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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局指出,依規定廚師證有效期限為四年,廚師證書期滿應儘速辦理展延申請,提醒持證廚師,尚未辦妥者,請備妥證件至金門縣飲食商業同業公會辦理。

衛生局表示,據規定廚師證書有效期限逾期應辦理展延,地區持證廚師,若證書期滿尚未辦妥展延者,請儘速至金門縣飲食商業同業公會辦理。

衛生局指出,依據食品衛生良好規範第29條|餐飲業者衛生管理:「廚師證書有效期限為4年,期滿每次展延4年。申請展延者,應在該證書有效期限內接受各級衛生機關或其認可之餐飲相關機構辦理之衛生講習每年至少8小時。」

衛生局也指出,持證廚師於持證4年內未完第1階段規劃之32小時衛生講習課程者,如衛生局稽查屬實,應依據食品衛生管理法第33條規定限期令其改善,而限期內未改善者,將處予新台幣3萬元之罰鍰。俟改善完成後方得接受持證屆滿4年後段之繼續教育課程。

衛生局提醒地區持證廚師,欲申請「廚師證書展延」者,應備妥下列相關資料親自或委託辦理。

1、身分證正本及影本(正本驗畢發還)。

2、廚師證書大、小張正本(驗畢蓋戳發還)。

3、衛生講習時數卡正本及影本(正本驗畢蓋戳發還)。

4、最近3個月之衛生醫療機構體格檢查合格表。

5、餐飲場所或餐飲公(工)會開具之3個月內廚師在職證明書。

6、填寫中華民國廚師證書申請表(項目07需註明展延)。

7、最近3個月內2吋彩色相片1張。

8、行政費用500元。

9、妥託辦理者應檢附妥託書及受委者身份證件。

10、其他:相關表格可至金門縣衛生局網站(為民服務↓表單下載)選項中下載。

衛生局也表示,關於廚師證書逾期辦理展延申請,若有不清楚者可向金門縣飲食商業同業公會詢問,聯絡電話:330883或0937397938。李國民,另外,亦可電洽衛生局330697轉303楊宗誠詢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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