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

金寧鄉石蚵文化節即日起公開徵稿

發布日期:
記者: 許加泰/金城報導。
點閱率:493

「金寧鄉石蚵文化節」預定從四月二十九日起一連五天舉辦「石蚵美食園遊會」、「石蚵農特產促銷」等一系列活動,也配合舉辦「水彩寫生比賽」、「作文比賽」,以及「攝影比賽」,鄉長李文俊歡迎民眾及學生踴躍來參與各項比賽,展現自己在寫生、作文以及攝影的才能,也為石蚵文化節留下作品的資料。

為發揚傳統文化,促進文藝發展,提昇藝文水準,藉以陶冶青少年心性,培養健全品德,鄉公所特舉辦金寧鄉石蚵文化節水彩寫生比賽,以各國小、國中學校在學學生為參加對象。

這項比賽預定於4月30日(星期日)上午8點30分於古寧頭北山村公所前開始報到,並在古寧頭北山石蚵文化節活動現場進行比賽,參賽名額,各組40名額滿為止。鄉公所歡迎學生們於4月25日(星期二)下班前向該所服務台報名,電話:325610 325624,逾期恕不受理。

該項比賽的組別:(一)國中組40名。(二)國小組 (四至六年級)40名。比賽方式:依報名學生於比賽當天攜帶畫具報到,親自到場參加比賽,比賽用紙由主辦單位提供,水彩或蠟筆及畫具等要自備,當日下午2點前收作,逾期視同放棄。由主辦單位敦聘美術老師組成評審委員會評審,於比賽後三日內公佈並通知獲獎學生,並在金門日報公布得獎名單。凡報名參賽作品,一律不予退還,且著作權歸屬主辦單位所有。獎勵方式:各組別各取前三名,佳作五名,第一名:頒發獎狀乙紙,獎金1000元。第二名:頒發獎狀乙紙,獎金800元。第三名:頒發獎狀乙紙,獎金500元。佳作(10名):各頒發獎狀乙紙,獎金300元。

為發揚傳統文化,促進文藝發展,提昇藝文水準,激發學生學習寫作興趣,培養寫作能力,藉以陶冶青少年心性,培養健全品德,鄉公所也舉辦石蚵文化節作文比賽。以各國小、國中學校在學學生及社會青年(包含金門高中、金門技術學院學生)。比賽組別,分(一)國中組、(二)國小組(四至六年級)、(三)社會組。寫作主題構想:「蠔香飄逸古龍頭」、「蠣粒珍珠串你我」、「仙洲極品好口味」、「望君譽成四海揚」,以石蚵產業文化為主題,包含石蚵生態、養殖、經濟效益及對地區之影響,石蚵美食及與石蚵有關議題等皆可。參加作品自即日起至5月8日止親送或掛號郵寄「金寧鄉公所社會課,地址金寧鄉仁愛新村1號」,(郵戳以5月8日為憑,逾期恕不受理)。作品規格:參賽作品學生組限500格稿紙1000字以內(各校可利用作文課輔導),不可用鉛筆或紅色筆(社會組請以500格稿撰述,字數不限)。

這項比賽,由主辦單位敦聘國文老師組成評審委員會評審。評分標準:內容與思想50﹪、結構與修辭40﹪、文法與標點10﹪,於比賽後三日內公佈並通知獲獎學生,並在金門日報公布得獎名單。作品處理:凡報名參賽作品,一律不予退還,且著作權歸屬主辦單位所有。獎勵方式:各組別各取前三名,佳作五名。(1)學生組:第一名:頒發獎狀乙紙,獎金1000元(計2名)。第二名:頒發獎狀乙紙,獎金800元(計2名)。 第三名:頒發獎狀乙紙,獎金600元(計2名)。佳作(五名):各頒發獎狀乙紙,獎金300元(計10名)。(2)社會組:(金門高中、金門技術學院),第一名:頒發獎狀乙紙,獎金4000元。第二名:頒發獎狀乙紙,獎金3000元。第三名:頒發獎狀乙紙,獎金2000元。佳作(五名):各頒發獎狀乙紙,獎金1000元。

為鼓勵民眾「透過攝影來書寫石蚵的故鄉|古寧頭」,及促使鄉親與來賓認識古寧頭的風華歲月,期望引發民眾「熱愛家鄉,心懷金門」的情誼,並透過相機捕捉古寧石蚵鄉的真情故事暨充滿原鄉的美麗景致,記錄著古寧頭豐富人文與自然之美,該所也舉辦石蚵文化節攝影比賽。

該項比賽的攝影主題:以古寧頭地區人文風情及石蚵林為攝影主題,詮釋著古寧頭的傳統建築、戰役歷程、自然生態、人文風情等層面,並能展現著石蚵鄉剛柔並蓄的文化特質。參加資格:凡金門地區愛好攝影人士均可報名參加,每位參賽作品限十張,且前三名每人限得一獎。

這項比賽的作品規格:參賽作品限6×8彩色照片,作品不得裝裱、加色、格放、電腦合成及彩繪,每件作品背面需貼妥報名表,並請詳填表內各項資料,其餘不得作任何註記。收件日期:自即日起至95年5月8日止,作品請妥善包裝,註明「參加攝影比賽作品」,親送或掛號郵寄「金寧鄉公所社會課,地址金門縣金寧鄉仁愛新村一號」,(郵戳以5月8日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該項比賽的獎勵方式:第一名,獎金四千元,獎狀一面。第二名,獎金三千元,獎狀一面。第三名,獎金二千元,獎狀一面。佳作獎十名,各得獎金一千元,獎狀一面。

評審方式:徵選之作品由鄉公所聘請專家組成評審委員會,於5月13日下午2點半於鄉公所辦理作品評審,於5月15日,除專函通知得獎者外,並在金門日報公布得獎名單。得獎作品及原稿底片之著作權歸主辦單位所有,主辦單位依著作權法得行使一切重製及公開展示之權利,均不另致酬。參賽作品須未曾獲得任何公開攝影比賽之獎項,違者取消得獎資格,取消之獎項不再遞補;如已領取獎項者,主辦單位並得追回原獎項。所有得獎作品須交付原稿光碟(解析度300)及著作權讓與同意書以供審核,凡未交付原稿光碟(解析度300)、著作權讓與同意書或冒借、抄襲、拷貝、仿冒者,即取消得獎資格,取消之獎項不再遞補。1、2、3名每人限得一個獎項,各獎項之獎金依規定扣繳15%所得稅,參賽作品一律不退件(包括規格不符),主辦單位並不負保管責任。參賽者須合法取得作品內容,如涉著作權、肖像權等糾紛,參賽者須自行排除,概與主辦單位無關。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