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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將於11月份推動禁止活禽販售

發布日期:
記者: 李增汪/縣府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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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為因應禽流感可能入侵,即將於今年十一月份推動傳統市集禁止活禽販售及屠宰。金門縣政府昨就邀集各鄉鎮公所及縣府相關部門開會討論。並將請各鄉鎮公所確實調查販賣並宰殺活禽之攤商、販賣屠體之攤商,以在五月底前向中央提出申報,俾做為補助輔導該攤商購置保鮮冷藏展示櫃、冷凍冷藏櫃及真空包裝機等東西的依據參考。

金門縣政府建設局指出,本案係行政院遵照總統主持因應禽流感可能入侵防治對策,第三次國安高層會議裁示,略以國內傳統市集為禽流感蔓延潛在的死角,為改革市集經營模式,消除市集現場販售及屠宰活禽,以減少污染物質、改善環境衛生、提升空氣品質與現象,俾與先進國家接軌,特就傳統市場及攤販集中區禁止活禽販售及屠宰研擬「推動傳統市集禁止活禽販售及屠宰輔導方案」。

實施策略,輔導合法之傳統市集攤商(販)停止販售及屠宰活禽,改販售屠體禽肉,並給予適當設施補助。並將加強向攤商(販)宣導停止販售及屠宰活禽之觀念,落實政策作為。至於補助購置保鮮冷藏展示櫃、冷凍冷藏櫃及真空包裝機等東西,各攤商(販)改販售溫屠體禽肉,所需保鮮冷藏展示櫃、冷凍冷藏櫃及真空包裝機等設施,各攤商(販)得擇選需求設施項目,由中央給予攤商(販)酌予經費補助。

縣府建設局指出,目前經各鄉鎮公所初步調查,販賣並宰殺活禽之攤商(販)為金城鎮五家、烈嶼鄉二家、金沙鎮五家,僅販賣屠體(不含販賣及宰殺活禽)之攤商(販)為金城鎮七家、金湖鎮五家,總計二十四家。

至於實施期程,自民國九十五年四月起至九十五年十一月止,完成推動傳統市集禁止活禽販售及屠宰之宣導、補助及轉業、失業協助等攤商(販)問題。並鼓勵廣設簡易(小型)屠宰場後,請農委會依「畜牧法」正式公告全面禁止傳統市場宰殺活禽,並加強查緝取締私宰,以回歸「畜牧法」之規定。

昨這項會議,由縣府參議楊肅池主持,縣府建設局、民政局、社會局及五鄉鎮公所均派員參加。楊肅池指出,中央在今年十一月份後,將針對禽類採養歸養、屠歸屠、販售歸販售。而輔導合法之傳統市集攤商(販)停止販售及屠宰活禽,改販售屠體禽肉,並給予適當設施補助,將以「登記從寬,中央審查從嚴」著手,未來並將加強物流管控和取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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