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故鄉社區營造培力計畫補助文化局籲踴躍申請
金門縣文化局辦理九十五年度新故鄉社區營造培力計畫,經訂有「金門縣社區營造點徵選及輔導計畫作業要點」乙種,均歡迎鄉鎮公所、社區學校、社區協會、工作室、團隊、社區發展協會、社區組織、基金會等,依計畫內容項目於七月底前踴躍提出申請,文化局將分成二階段進行資格選和實地踏勘與書面審核之計分評審,以做為補助與否的依據。
計畫內容方面,第一項的「社區產業振興計畫、社區生活提昇」,辦理內容主要有:一、轉化社區現有生態、文化資源,或活化居民現有產品、飲食成為社區新產業等。二、發展提昇社區生活方案。補助對象:鄉鎮公所、社區發展協會、社區組織、工作室。補助原則:一、補助經費以新台幣十萬元為上限。二、需有研發與行銷或包裝課程。三、需真正落實在社區(市街),對居民(縣民)有所助益為思考方向。
第二項的「社區營造資源調查與行銷計畫」,辦理內容主要有:一、社區生態、文化、人文資源調查。二、內容需要社區環境與社區空間的居民會議與座談(需書明辦理主題、目的、辦理場次、參加人員、講師及預期效益)。三、需有社區向外引薦與促銷活動。四、需與社區結合並落實居民參與。補助對象:鄉鎮公所、學校、工作室、社區發展協會、社區組織、基金會。補助原則:一、補助經費以新台幣十萬元為上限。二、應註明參加人員、分工職掌、調查方式、計畫期程、目標。三、應並依專家學者意見修正內容後始可結案。
第三項的「社區生態或文化地圖」,辦理主要內容有:一、生態地圖:可由照片和社區示意圖繪製而成,並以網頁多媒體呈現。二、文化地圖:社區歷史、軍事建築等,以手繪方式和照片呈現,並以網頁多媒體呈現。補助對象:學校、社區協會、社區社團、工作室。補助原則:一、補助經費以新台幣十萬元為上限。二、需公開展示。
第四項的「家鄉守護員計畫」,辦理主要內容有:一、具生態或文化特色資源之社區,組成社區志願者,擔任例如解說、環境維護工作團隊。二、有志提昇社區生活之人士或團隊,且提供具體之計劃及執行方案者。三、以社區生態、文化資產、社區環境與社區生活空間的居民會議與工作坊為主。補助對象:鄉鎮公所、社區學校、社區協會、工作室、團隊、社區發展協會、社區組織、基金會。補助原則:一、補助經費以新台幣十萬元為上限。二、需有組織架構、實施要點、執行計畫與訓練課程(含定點解說人員及社區生態、歷史建築環境維護辦法等)。
計畫執行方式,透過徵選「文化局先培訓社區企劃人員」,以及發佈徵選辦法,由文化局進行審核、輔導、考核。
評審方式,分成二階段,第一個階段為資格選、第二個階段為實地踏勘與書面審核之計分評審。第一階段資格選,由金門縣文化局就資料列表從寬審核處理。凡金門縣有心推動社區總體營造工作,且能具體提出實施地點之公所、社區、基金會、工作室、社區發展協會、社區管理委員會等之團體(至少三人)及學校。依規定將計畫(電子檔E-mail至chenjuxu@ms57.url.com.tw)送達文化局。
第二階段計分評審,內含實地踏勘(佔百分之四十五)與書面審核(佔百分之五十五)。錄取以評審委員的總分核計後,取優者的名額為補助對象,未達標準者從缺。
評審規則,初審中未通過第一階段資格選者,不得進入第二階段之計分評審。評審人員由專家、學者、地區傑出人士或文化局人員等組成,進行實地勘查及書面審議。評審人員就提送計畫單位實地踏勘,並就計畫提出問題,同時進行計分。而已錄取者需就審查意見修正計畫,經金門縣文化局核可後始得執行計畫,未依限修正者或自動棄權者由備取者遞補。
至於本案聯絡人:陳建武,電話:082-328638轉113,傳真:082-323553,E-mail: chenjuxu@ms57.url.com.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