烈嶼埔黃洪氏家廟獎助學金受理申請
烈嶼鄉「埔黃洪氏家廟慈善會獎助學金」,即日起至本月三十日止,受理申請,曾設籍埔黃(黃厝、林邊、埔頭)的子弟,現就讀國內公、私立立案學校之學生,符合獎助學金申請資格者,均可檢附證件向該會提出申請,享有公費補助之學生除外。
該項獎學金的審查,以智育成績及德育成績為標準:國小|前學期智育成績總平均為八十分以上,德育成績八十分以上,其他各科無不及格者。國中|前學期智育成績總平均為七十五分以上,德育成績八十分以上,其他各科無不及格者。高中(職)|前學期智育成績總平均為七十五分以上,德育成績八十分以上,其他各科無不及格者。大學|前學期智育成績總平均為七十五分以上,德育成績八十分以上,其他各科無不及格者。專科|前學期智育成績總平均為七十五分以上,德育成績八十分以上,其他各科無不及格者。研究所|前學期智育成績總平均為八十分以上,德育成績八十分以上,其他各科無不及格者。(碩士、博士以各申請乙次為限)。
申請方式:(1)個別申請|申請學生請直接將申請書及證明文件,送交下列人員代收(黃厝:洪春暉;林邊:洪松柏;埔頭:洪議員成發服務處),也可逕送或以郵寄方式送達(郵寄者以郵戳為憑)。(2)郵寄地址|金門縣烈嶼鄉林湖村西路六十號(洪春暉收)。(3)聯絡人|洪春暉 電話:(082)362097。洪松柏,電話:(082)362327。洪議員成發電話:(082)363122。
獎學金之發放時間,在審查完合乎標準之學生後,將由該會理事長洪植地、總幹事洪春暉親自頒發,以資鼓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