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門文獻委會可望重新成立
為推動地區文獻保存,金門縣文獻委員會可望重新成立,金門縣文獻委員會的定位與會務內涵為何?
文化局表示,以前金門地區有此一組織,因沒有運作致無疾而終。根據民國八十五年三月四日發布的「福建省金門縣文獻委員會組織規程」,福建省金門縣政府為衛集保管及編纂文獻資料,特設置文獻委員會。該會置委員七至十五人,由縣政府延聘專家及有關人員充任,就委員中指定主任委員一人,主持會務,副主任委員一人,襄理會務。
該會徵集的資料包括:有關金門縣延革之府廳州縣各種舊志書及各項地圖;有關金門縣之詩詞藝文及金石拓片;金門縣流傳之禮典樂器;金門縣各地方民俗歌謠;金門縣各地方古蹟名勝照片;金門縣重要及特殊方物之照片;金門縣公私機關團體發行之刊物;金門縣私人著作或譯述;金門縣鄉賢名宦之遺蹟像傳記行述碑誌;金門縣居民私家譜牒等。該會也負有調查下列事項之任務:金門縣政府及其所屬機關、人民團體之設施狀況;金門縣出產主要物品產額;金門縣之一般工資物價;金門縣居民之宗教信仰;金門縣居民之經濟狀況;金門縣人口出生與死亡率;金門縣居民忠烈事蹟;金門縣重要戰役史料等。而為利運作,該會亦設置編纂組、採集組、整理組、總務組,各置組長一人,組員若干,必要時並得設秘書一人,以指導各組作業,該會委員為無給職,秘書、組長、組員也以由機關調兼為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