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違規賣酒切勿以身試法
金門縣政府菸酒聯合查緝小組最近進行實地抽檢稽查及宣導工作,對於「網路刊登酒品廣告未加註健康警語」、販賣「未稅菸酒」及「逾期菸酒品」等現象,縣府特別呼籲鄉親注意菸酒管理法相關規定,切勿以身試法,以免受罰。
金門縣政府表示,菸酒管理法頒布施行已四年有餘,為提昇菸酒管理效益,縣府組成菸酒聯合查緝小組採定期或不定期實地辦理抽檢稽查及宣導工作,已獲致初步成效。縣府也希望鄉親能注意相關規定,以免因為疏忽而受罰。
縣府財政局表示,近來查獲之案例多為網站廣告酒品未標示健康警語。財政局指出,高粱酒為金門縣名聞遐邇的地方特產,許多鄉親藉資訊之便推展地方特產,例如製作酒品DM廣告、於報章雜誌刊登平面廣告或架設網站刊登酒品廣告,若因疏忽未標示警語,將會處以新臺幣十萬元以上罰鍰。因此,財政局呼籲鄉親切記刊登酒品廣告,一定要標示「飲酒過量,有害健康」等警語,以免受罰。
縣府財政局並指出,隨著小三通的開放,地區鄉親赴大陸地區旅遊,返金時常會攜帶購自大陸地區或免稅店的限量菸酒品,這些菸酒品均為未稅菸酒,以自用為限,不得作營業使用。因此,若販賣這些未稅菸酒品,即視為販賣私菸、私酒,依菸酒管理法第四十七條規定,將處以新臺幣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鍰。另外,販賣逾有效日期或期限之菸酒,將被處新臺幣五萬元以上廿五萬元以下罰鍰。縣府也請販賣業者隨時檢查販售的菸酒品是否過期,勿因疏忽而遭致處罰。
縣府財政局強調,菸酒屬特殊商品,所以政府機關明定菸酒管理法作為管理之執行依據,而金門縣以高粱酒聞名全國,高梁酒是金門的經濟命脈,亦是地區商家之主力販售商品,因此,縣府特別呼籲菸酒業者要知法、守法,因為菸酒管理法動輒上萬元的罰則,業者切勿以身試法,因小失大,得不償失。
縣府財政局也提醒鄉親,若對菸酒管理法有任何疑義,可撥免付費電話0800555590或至金門縣政府財政局菸酒管理課洽詢,都會竭誠為鄉親解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