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島嶼觀察站》檢察官你還在睡覺嗎?所有真台獨還不該出來罷扁嗎?
去年夏天,某臺灣獨派月刊就預報:阿扁將於八月底前往「臺灣領土」的「極北點」和「極東點」視察。(注意:他們所用的名詞完全是日文。)結果,果不其然,阿扁雖然稍微推遲了這項行程,但是到了九月底,仍然如約乘坐飛機前往棉花嶼、花瓶嶼、彭佳嶼等地繞了一圈||完全沒有到達中華民國正式公佈有領海基線的釣魚臺列嶼。
這真是送給日本人的一份大禮。這也是明白地出賣臺灣的「領土主權」||標準的內亂外患罪嫌。對於那些反對罷免阿扁的人士而言,就算你是台獨人士,都應該站出來罷免阿扁||除非你不是真正的台獨份子,而是假台獨、真賣台的媚日份子。
今年夏天,阿扁再度加碼媚日,居然宣佈將多年來臺灣的「駐琉球」辦事處(地下領事館)改名成為「駐沖繩」辦事處。這又是一件明白出賣臺灣利益,為日本擴充領土撐腰的罪行。
也許有人要問:這兩件事到底和「外患罪」以及「出賣臺灣的主權利益」有何關係呢?
事實非常簡單。
就釣魚臺列嶼而言,這是中國的固有領土,也是臺灣的附屬島嶼。在國際法上實在是非常簡單清楚的事。即使是日本京都大學的歷史學教授井上清,也曾兩度在他的專著中明白結論:釣魚臺列嶼確屬中國無疑。
但是,自從2003年1月初以來,日本政府為了謀奪釣魚臺列嶼的主權,以便在中國東海大陸架上侵奪較多的石油天然氣,使出了種種新手段||租用島上所謂的私人土地、徵用島上的私人燈塔、設置島上18位居民戶籍:::等等。但是,釣魚臺列嶼是臺灣的附屬島嶼,即便是在臺灣的日據時代亦然。這是日本很難解釋的法律盲點。現在,透過某種聯繫,讓「臺灣的總統」前往「臺灣領土的極東點和極北點」考察,而故意忽略釣魚臺列嶼,這就在國際法上增加了日本的證據力量,便於日本主張釣魚臺列嶼早就已經不是臺灣的附屬島嶼領土了。
看看日本極右派政客,東京都石原知事,到沖之鳥礁游泳,以展現其為日本領土的做法,您就可以瞭解,為什麼阿扁到臺灣「極東點」和「極北點」巡視,故意忽略釣魚臺列嶼的國際法意義了。
至於將臺灣的「駐琉球」辦事處改名為「駐沖繩」辦事處的法律意義,就更微妙了。
多年來,中華民國不論是否與日本有邦交,一向都在「東京」設有「駐日本」領事館或辦事處;而非「駐東京」領事館或辦事處。在「大阪」這樣的城市,則只設有「駐大阪」領事館或辦事處;不稱為「駐日本」領事館或辦事處。在「沖繩」的領事館或辦事處則一向被中華民國稱為「駐琉球」領事館或辦事處,從來不叫做「駐沖繩」領事館或辦事處。
這其中的國際法意義就在於,對於中華民國而言,琉球是琉球,並非日本。琉球是另外一國國家領域,不是日本,並且素來對中國友好。只不過,在二次世界大戰以前,被日本武力征服,戰後被美國託管,到了1972年被美國將其託管的「行政權」(不是「主權」)交還日本而已。美國國務院官員曾經在1970年代初的保釣運動時期,多次對外解釋稱:美國本身從未在琉球取得過主權,因此,當然也就無法將所謂的「主權」交返日本。日本從美國取得的僅只是「行政權」而已。
由於,按照盟軍在戰後實施的︽開羅宣言︾和︽波茨坦公告︾,日本必須放棄戰前以武力侵奪的任何土地,因此,中華民國始終堅持:琉球不是日本,所以「駐日本」領事館或辦事處當然不能領導「駐琉球」領事館或辦事處;而在「沖繩」設置的單位,就一貫被稱為「駐琉球」而非「駐沖繩」領事館或辦事處了。
如果讀者注意的話,過去幾十年來,每年十月回國參加慶典的華僑團體中,「旅日本華僑團」和「旅琉球華僑團」一向是分開的。這在國際法上是很有積極意義的。筆者曾經擔任中國時報外交記者多年,對此始終印象深刻。
現在,阿扁配合日本的某種明示或暗示的要求,將「駐琉球」辦事處,改名為「駐沖繩」辦事處,這就把這個辦事處降格為和「駐大阪「辦事處一樣的階層,也就是將「琉球」看待成為「日本」的一部分了。如此等於把中華民國一貫的國際法立場給完全丟棄了。為日本打開了主張琉球主權的大門。阿扁所為何來?為何如此一再媚日?其理由就和李登輝為何必定要前往日本看心臟病,其實是一個道理。
按照中華民國的刑法,總統犯一般刑罪是享有豁免權的。換言之,阿扁就算貪污舞弊,有罪也無法追訴他,只能罷免他。(所謂負起法律責任,其實只是一句空話。)但是,總統觸犯內亂外患罪,卻沒有任何豁免權,必須立刻偵辦處理。
受國人付託,領受國家俸祿的檢察官們,你們在那裏?阿扁出賣國家領土主權的「犯罪嫌疑」如此明顯,你們為什麼拿不出法律的尊嚴力量,好好展開偵察,好好為人民把守好國家的最高領土主權利益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