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府將在本月中辦國民中小學校長遴選
金門縣政府將於七月十五、十六日辦理金門縣國民中小學校長遴選,計有國中五所、國小六所學校參加遴選。國中部分,是有九人報名,國小部分則有十五人報名。
金門縣政府教育局依據「國民教育法」第九條暨「金門縣國民中小學校長遴選暫行要點」規定,所辦理的九十五學年度金門縣國民中小學校長遴選,並由金門縣政府成立遴選委員會辦理有關作業事宜。
至於參加遴選學校及名額方面,國中部分,有金城國中、金湖國中、金沙國中、金寧中小學、烈嶼國中等五校,每校錄取壹名,合計五名。國小部分,在一般地區學校有金湖國小一校,錄取壹名,合計一名。在偏遠地區學校,則有賢庵國小、開瑄國小、何浦國小、卓環國小、柏村國小等五校,每校錄取壹名,合計五名。
在國小部分,報名參加六所學校遴選人數為十五人,其中,遴選賢庵國小校長有十二人報名、開瑄國小十一人、柏村國小九人、何浦國小四人、卓環國小二人、金湖國小三人。
在國中部分,報名參加五所學校遴選人數為九人,其中,遴選金城國中校長有五人、金湖國中五人、金沙國中六人、金寧中小學五人、烈嶼國中二人。
這項國中小學校長遴選,參加資格方面,以具有下列資格之一者,參加各該階段校長遴選:(一)符合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五條之(四)國中(小)校長任用資格,並經金門縣政府(含金門政委會)核發之國中(小)校長儲訓合格証明者。(二)本年度任期屆滿之金門縣國民中(小)學現任校長。(三)曾任金門縣國中(小)學校長者。而參加偏遠或特殊地區校長遴選者,其資格依教育部相關規定辦理。
遴選時間訂於九十五年七月十五日至十六日,每日上午八時及下午一時起在金門縣政府第一會議室舉行。其中,國小組遴選面試時間為七月十五日上午八時至下午五時舉辦,國中組遴選面試時間為七月十六日上午八時至中午十二時三十分舉行。而申請校數方面,每一位報名者,最多可申請參加三個學校遴選。
金門縣政府教育局表示,應以抽籤決定順序之候選人應於分配遴選當日上午提前三十分鐘至縣府第三會議室參加抽籤決定面試順序,逾時未到達由主持人代抽,不得異議。而候選人參加面試前應在縣府第三會議室內靜候,依序等待受試,凡經唱名三次未到者,則視同棄權。面試時間預定每人二十五分鐘,包括自我介紹、學校經營理念說明十分鐘,委員詢答十五分鐘;委員詢答每則回答時間以二分鐘為限,鈴聲一響即應停止。縣府教育局表示,國小浮動委員─賢庵國小、開瑄國小、柏村國小請於七月十五日上午七時四十五分前逕至縣政府第一會議室;其餘各校浮動委員請依所分配時間提前半小時至遴選會場。而國中浮動委員─金城國中、金湖國中、金沙國中等三校請於七月十六日上午七時四十五分前逕至縣政府第一會議室;其餘各校浮動委員請依所分配時間提前半小時至遴選會場。
遴選評分標準,依學經歷背景占百分之三十、辦學理念與方針占百分之三十、儀表態度占百分之十、詢答與反應占百分之三十,合計為總成績,並由各遴選委員依序排列名次。遴選成績計算,各校校長之遴選成績,以各遴選委員評列名次總和計算(若名次總和相同,則比較評定總成績,以總分高者為優先;總分仍相同者,則由遴選委員會投票決定);並取最優者一至三名,簽請縣長圈選聘任之。
縣府教育局表示,為優遇現任校長,現任校長申請參加原校遴選者,成績與其他候選人同名次時,給予優先排序。而九十五年度校長遴選結果簽請縣長核定發聘,並自九十五年八月一日起生效,未依規定時限到職者,撤銷其聘任。
至於正式錄取名單訂於九十五年七月十九日前,在金門縣政府教育局網頁公告,並由縣府函知各參加人員。而這項遴選,簡章未規範者,悉依中央及金門縣相關法令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