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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觀光特色工藝禮品開發補助受理申請

發布日期:
記者: 蔡家蓁/金城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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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活工藝運動開跑!由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指導、國立臺灣工藝研究所主辦的「地方特色工藝輔導|社區工藝扶植」地方觀光特色工藝禮品開發補助計畫即日起受理申請,初審收件至七月底前,有意申請者,請洽金門縣文化局。

這項計畫是依據「挑戰二○○八|六年國家建設發展計畫」之文化創意產業|傳統工藝技術之推廣計畫執行,期望透過設計創意與美感運用,開發製作具地方開發地方觀光特色工藝禮品,結合地方、社區、觀光等產業連結,使地方工藝禮品持續推廣能量,達到提昇地方工藝產業形象與價值。

文化局表示,此項計畫以鼓勵地方型社區工藝產業,運用各地方歷史、人文、生態、素材等資源,開發設計具地方觀光特色工藝禮品,突顯地方工藝文化特色,以強化具有地方特色的觀光伴手禮之設計開發,並鼓勵與引導各地形成地方觀光特色禮品的開發製作流行風潮。

工藝產品開發補助辦法與經費補助對象為:以政府立案之工作坊、社區、協會、團體、法人機構為主。經費補助原則為:(一)具有地方特色性(地方素材、造形、元素、符號、意象、故事、色彩--)。(二)須有適度量化能力。(三)產品必須含包裝設計。(四)每案補助金額最高6萬元為限。(五)同一送件單位入選補助,原則以2組件為限。(六)通過補助案件產品,必須繳交二組件給主辦單位,作為展覽推廣之用。

申請補助計畫流程,申請應備資料,請由國立台灣工藝研究所網站下載取得相關電子檔申請表資料,所有申請表資料請詳細填列。送件地點,補助申請書請以掛號郵寄:南投縣542草屯鎮中正路573號「國立台灣工藝研究所 技術組收」。並請於信封上註明「申請單位名稱」及「地方特色工藝產品開發補助計畫」字樣。

申請及執行期限,收件日期:95年9月20日起至95年9月25日止(郵戳為憑)。計畫執行期限:95年10月30日止。

申請注意事項如下:(一)不得以相同或類似開發產品重複申請政府其他補助,如有上列情事發生者,本所將有權取消其資格並追繳補助款,申請者須自負法律責任。(二)申請者應自行確認並切結所開發產品並無侵犯他人智慧財產權。(三)產品之推廣展示與影像使用授權同意書須於簽約時一併簽訂。(四)經費撥付方式,於產品審查通過後,辦理簽約撥付,所有補助費用須於95年10月30日前完成核銷程序。(五)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及國立臺灣工藝研究所,得進行相關訪視工作,必要時得委請專業人員協助進行技術或帳務查核。(六)申請單位於計畫結束後一年內,須配合文建會及計畫執行單位參與相關成果發表與推廣、展示等活動,並提供活動所需之相關資料。

文化局也提到,此項計畫的目標,是希望鼓勵地方社區工藝產業,運用各地人文資源,設計製作具有地方觀光特色工藝禮品,作為提昇地方產業形象與價值之策略,具體目標如下:透過獎勵補助,鼓勵地方開發特色觀光工藝禮品;發掘地方之光,引導各地形成地方特色工藝品的開發流行風;於產品開發初期,即規劃銷售通路,主動尋找當地可配合展銷據點。

如有疑問,可逕洽承辦人聯絡電話:049-2334141分機432林志強、分機134侯博倫,email:jclin@ntcri.gov.tw 。

  • 金城分銷處
    金門縣金城鎮民族路90號 金城分銷處地圖
    (082)328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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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門縣金湖鎮山外里山外2-7號 金湖分銷處地圖
    (082)331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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