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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在難得金門廿件送驗蔬果全過關

發布日期:
記者: 李增汪/縣府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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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門縣衛生局係負責市售蔬果抽驗,但目前金門縣仍無法自行辦理農藥殘留檢驗,需抽驗後送請行政院衛生署藥物食品檢驗局化驗。九十五年一至六月份,金門縣衛生局共送驗二十件市售蔬果,農藥殘留全部合格。

金門縣衛生局日前在金門縣政府召開的九十五年度第三季治安會報中,就「藥物食品衛生管理現況與展望」作專題報告時,作了以上的說明。

金門縣衛生局指出,今年至今已有多批大陸蔬菜、花生等申請合法進口,但是包裝食品、散裝南北貨卻仍然可見走私食品流竄市面。衛生機關負責末端管理,如何儘快協調一套配套機制,使兩岸的商業行為化暗為明,杜絕標示不全,甚至有礙衛生安全的走私食品四處流竄,使之合法申請透明公開經營,謀取利潤,讓中央設在金門的標檢局等單位發揮「前置把關」篩檢功能,落實「源頭管理」目標,才能真正達到除罪化的政策與目標。

衛生局指出,目前金門縣仍無法自行辦理農藥殘留檢驗,需抽驗後送請行政院衛生署藥物食品檢驗局化驗。但是送驗件數受到限制,一年最多只有三十件。而九十五年一至六月份,共送驗二十件市售蔬果,檢測蔬果有高麗菜、洋蔥、馬鈴薯、紅蘿蔔、大白菜、芹菜、青江菜、油菜、蕃茄、花椰菜、四季豆、茼蒿、菠菜、棗子、小蕃茄、蓮霧,檢測結果,判定農藥殘留全部合格。

至於目前大陸蔬果進口管理方面,金門縣衛生局指出,經濟部標準檢驗局負責進口查驗,於申請查驗上,輸入生鮮或冷藏蔬果類時,報驗義務人應填具「輸入商品報驗申請書」。並檢具「進口報單」影本,向經濟部標準檢驗局高雄分局金門辦事處申請查驗。

查驗方式,輸入生鮮或冷藏蔬果查驗方式採「抽批查驗」,抽批查驗比例依歷年查驗結果及國內外資訊進行風險評估訂定,每年重新檢討一次。凡持有與衛生署或標準檢驗局相互承認之國外檢驗機構核發之檢驗報告或證明正本,並符合我國衛生規定者,得依書面審核辦理輸入蔬果查驗。未被電腦抽中之蔬果種類,即可進入市場。而抽批查驗之抽中批,進口商得檢附「輸入蔬果先行放行切結書」申請先行放行,檢驗機關抽樣後核發輸入先行放行通知書。由業者自行提運至自行指定地點,並負保管責任,於檢驗程序未完成前,不得將貨物運出儲存地點,並負責不合格品之銷毀或退運等善後處理。

在檢驗時間上,目前經濟部標準檢驗局金門辦事處抽樣後,送請經濟部標準檢驗局高雄分局化驗,檢驗所需時間約三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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