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漁鄉風情攝影比賽即日起至八月廿日收件

發布日期:
記者: 張建騰/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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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擷拾漁村風情,保存漁業歷史,金門區漁會將舉辦「二○○六金門漁鄉風情攝影比賽」。第一名的獎金是新台幣二萬五千元。

欲參賽者,可從即日起,至八月二十日止送件。送件時,參賽用的六乘八吋的作品,背後必須浮貼︿報名表﹀,連同底片、作品數位檔案光碟(解析度300),還有︿著作權讓與同意書﹀,一併寄送到金門區漁會推廣課(收件人)。地址為:金門縣金湖鎮新湖漁港一號。(信封上須註明攝影比賽等字樣)。洽詢電話為:(○八二)三三三六二六。

二○○六金門漁鄉風情攝影比賽的主題是:金門地區漁鄉風情、漁港、漁業活動、漁業生態與漁業文化之美。參賽作品要能用鏡頭捕捉形影,用影像表現金門地區的漁業活動,或漁民生活、魚食特寫、休閒漁業、漁港風景、海岸景觀、潮間帶與漁業資源保育等。

根據活動簡章,參賽者的資格不限|凡愛好攝影人士均可參加。參賽的作品規格限六乘八吋彩色相片。若以幻燈片拍攝,則必須自行沖洗放大。

參賽的作品不許裝裱、格放、疊片、加色、抄襲、拷貝,也不能以電腦合成,或進行影像加工處理。

得獎作品必須繳交原底片或正片,未繳交者視同放棄得獎資格。得獎者的獎勵方式如下。

第一名(只取一位):獎金新台幣二萬五千元、獎狀一面。

第二名(一位):獎金新台幣二萬元、獎狀一面。

第三名(一位):獎金新台幣一萬元、獎狀一面。

優選(取十五名):各得獎金台幣三千元、獎狀一面。

佳作(取二十名):各得獎金新台幣一千元、獎狀一面。

入選(取三十名):各得獎金新台幣五百元、獎狀一面。

評審的方式是由金門區漁會邀請五位專家,進行公開評審。除了獎金和獎狀外,得獎者都會獲贈得獎作品的專輯一本。

得獎的作品及原稿的底片,著作權必須歸主辦單位及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所有。主辦單位可以行使一切重製及公開展示的權利,但除了得獎時的獎勵之外,不會再另行給予其它酬勞。參賽者報名時,必須附上︿著作權讓與同意書﹀,並簽章為憑。同意書的內容如下:本人(參賽者姓名)參加金門區漁會攝影比賽,作品確實為本人所自拍,得獎作品及原稿底片之著作權,歸主辦單位所有。主辦單位依著作權,得行使一切重製及公開展示之權利,均不另致酬。

未得獎的作品如需退件,必須附回郵信封,貼足額郵票,並寫明收件人地址、姓名、郵遞區號,否則不予辦理。

寄送作品時,作品背面必須浮貼報名表。報名表可從金門縣政府的網站下載或自行複製。

報名表上的資料必須填寫完整,否則會被取消參賽資格。報名表應填的資料如下:作品主題;姓名、身分證字號、地址;電話(日)、電話(夜)、行動電話;攝影日期、攝影地點;作品涵意|用五十字以內的文字,敘述作品的內容、象徵意義等。

根據比賽規則,連作及格放的作品不予參賽;作品也不可以經電子影像處理。每位參賽者的作品最多以六張為限。第一、二、三名,以不重複選取為原則。

參賽的作品必須是從未在其他比賽中得過獎的作品,也不可以是公開發表過的作品,更不能盜用他人的作品參賽,作品財產權已被買斷者,也禁止參賽;否則將於發現後,取消資格,並追回原獎項;因而被取消的獎項,將不再遞補。

為求公平,凡擔任這次攝影活動的評審或工作人員,都不得參與比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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