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期付款衍生不少消費糾紛
金門縣政府建設局指出,近年來甚多商店為刺激高價商品買氣,紛紛推出分期付款的預付型商品,雖然付款輕鬆,但因預付型商品分期付款期間較長,店家服務品質無法預見,也衍生不少消費糾紛。
縣府建設局表示,目前消費者購買預付型交易商品時,一般是以信用卡分期付款或辦理貸款分期償還等兩種方式付款。其中,以信用卡分期付款交易,係由發卡機構一次墊付消費款項予特約商店,並由持卡人分期繳付消費帳款予發卡機構。發卡機構並未介入商品之交付或商品瑕疵等買賣之關係,因此,一旦特約商店片面變更服務內容時,相關商品退貨或服務取消之退款事宜,持卡人應先洽特約商店尋求解決,如無法解決,得檢附各項單據及簽單,要求發卡機構就該筆交易以信用卡定型化契約範本第十三條之「帳款疑義之處理程序」辦理。
建設局表示,如果係以辦理貸款分期償還方式購買預付型商品時,因為貸款契約存在於銀行與消費者間,與存在於特約商店與消費者間之消費契約,二者係各自獨立。未來如發生購買的商品有瑕疵,或特約商店經營不善無法繼續提供服務等消費糾紛,消費者仍然必須按期償還所借款項予銀行。如消費者想要依民法、消費者保護法行使相關權益,拒絕支付款項時,就可能因此發生逾期繳款的情況,在財團法人聯合徵信中心留下不良紀錄,影響個人信用。
縣府建設局因此提醒消費者,購買預付型交易商品或服務時,如果你有信用卡,建議選擇使用信用卡分期付款,並保留購物合約、簽單等各項單據,俾利未來有消費糾紛發生時,向發卡機構申請依「帳款疑義之處理程序」辦理,以保障自身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