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用緩起訴處分金設獎助學金幫助清寒學生地檢署邀各界集思廣益
福建金門地方法院檢察署將運用緩起訴處分金設立獎助學金,昨日邀集轄區內教育、社會、民政與福利等單位,在金門地檢署五樓會議室召開「福建金門地方法院檢察署暨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福建金門分會運用緩起訴處分金獎助清寒學生」研討會,檢察長劉家芳希望結合大家智慧與經驗,集思廣益以妥善運用緩起訴處分金,幫助金門地區清寒學生安心就學。
是項會議由檢察長劉家芳主持,金門地檢署主任檢察官廖江憲、檢察官席時英、檢察官張漢森,書記官長孫國粹、金門縣政府教育局督學王任益、金門技術學院主任陳建民、金門高中林松杉、金門農工林學金、大同之家主任陳大鵬、金沙國中校長何莉莉,及縣府社會局、金城國中、金湖國中、金寧國中、烈嶼國中的代表、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福建金門分會主任委員李錫榮及該會多位委員等多人均受邀出席。
金門地檢署於會中提出「福建金門地方法院檢察署暨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福建金門分會運用緩起訴處分金獎助清寒學生施行辦法」草案,供與會人士研議,藉以集思廣益,讓獎助制度更成熟健全。檢察長劉家芳表示,金門地檢署有鑑於金門地區位處偏遠離島,社會經濟條件較為缺乏,而且成績優秀學生順利考上位在台灣的大學或高中後,必須離鄉背井前去就學,住宿、生活費用負擔也相對提高,會有部分清寒家庭無法負荷子女的高額學雜費、生活費,造成學生必須分心打工,產生心理壓力甚至學習障礙,非常可惜,日前報載大同之家吳姓院生順利考取醫學院後,面臨經濟壓力一事即是顯例。因此金門地檢署構思運用緩起訴處分金,設立常態獎助學金,協助金門地區家境清寒,優秀、敦品勵學、奮發向上的在學學生,使他們能不受困難環境影響,得以無後顧之憂,專心完成學業。
年幼喪父,家境清貧,藉胞兄資助才得以完成學業,讀書時也以優異的成績領取獎學金的劉家芳,對於清寒家庭學生力爭上游的辛苦更有深刻感受,他也殷切地期盼金門地檢署提出的這項獎助學金早日設置完成,達到濟弱扶傾,取之社會、用之社會的目的。
劉家芳表示,緩起訴處分金用於照顧弱勢族群,實現社會公益,是法務部施部長所重視推行的政策。緩起訴是在符合法定要件下,讓犯罪的人履行檢察官所選定的特定條件後,能暫不受追訴,用日後的自律向善表現,獲得改過自新的機會,檢察官要犯罪人繳納緩起訴處分金就是其中的一種選項,換言之,緩起訴處分金是取之於犯罪的人,把它用來協助清寒家庭的優秀學生在校順利學習,將來完成學業後能向社會貢獻所學得才能,回饋社會大眾,消弭社會犯罪因子,這是一個善良的循環,也是一種功德,對社會公共利益有莫大幫助,值得金門鄉親一起來關心參與,期望透過會議,綜合大家提出的智慧與經驗,協助金門地檢署妥適的運用緩起訴處分金,設置完善的獎助學金制度,讓金門地區需要幫助的學生均能受惠,促進社會公益。
昨日與會人員也針對該項獎助學金的申請對象與資格、金額、名額、申請方式、應繳文件等項提出看法,根據金門地檢署統計每年緩起訴處分金至少在一百萬元以上,與會人員也提出提高金額,不要只是一、二千元、不痛不癢。並能降低智育標準、著重群育(操行)分數。另由於地區國中小免繳學雜費,建議以高中、大學學生為對象;能將地區考上大學司法科系的學生納入獎助對象,以培育縣籍司法人員。而獎助對象應排除已領其他社福補助者,而獎助也能將清寒邊緣(不符低收入戶要件)者納為主要獎助對象。
王任益與李錫榮都肯定該項獎助學金立意非常好,對弱勢學生非常需要,對於許多優秀學生因家境困難無法升學,不無小補。
對於各出席人員所提出的意見,劉家芳也相當重視,表示將列入參考,於彙整研訂後呈報上級核准後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