濫用藥物不健康反而有害身體
濫用藥物、不正當用藥行為引發對身體健康的危害事件頻傳,行政院衛生署九十三年起已將「提升用藥安全」列入醫院病人安全工作目標內,署立金門醫院藥師王重仁表示,藥貴就是特效藥、有病治病、無病強身等均是錯誤的用藥觀念,提醍民眾,不要購買及亂服來源不明的藥品,對身體健康造成傷害,且有病應找合格醫師治療對症下藥。
而鑑於國內不正當用藥行為引發的糾紛以及危及身體健康事件頻傳,為提升用藥安全,衛生署更於九十三年度起訂定「醫院病人安全工作目標」,其中第一項即為「提升用藥安全」。
期望透過具體策略並加強醫院落實正確給藥程序、確立病人用藥過敏史,加強慢性病人用藥安全,及確實檢討用藥品項及進藥流程,以鼓勵醫院改善作業流程,提升用藥安全,另外也加強改善藥品標籤避免藥品標示相似,造成藥物誤用等作法,近期也透過方式,幫助民眾養成主動紀錄長期和過敏用藥的習慣,以確保自身用藥安全。
行政院衛生署金門醫院藥師王重仁也表示,民眾普遍存在的錯誤用藥觀念包括有「有病治病,無病強身」,「藥貴就是特效藥」,「打針藥效快」,「藥品留待自行使用或與家人、朋友分享」等。
再且自全民健保開辦以來,因就醫的方便性,民眾可能有「逛醫院(診所)、拿藥、打針;沒事只為刷健保卡,拿些胃藥回家」等不正當的就醫行為,以及錯誤之用藥觀念就更加嚴重。
衛生署近期亦公佈,有關香港衛生署8月11日呼籲市民不要購買或服食名為「金鳳牌烏雞白鳳丸」,「保芝堂烏雞白鳳丸」,「普濟堂烏雞白鳳丸」,「金杯牌烏雞白鳳丸」及「同濟堂烏雞白鳳丸」,批號均為40010的之中成藥。
該項成藥被發現含有西藥─雙氯芬酸 (diclofenac)及撲熱息痛(paracetamol)。雙氯芬酸(diclofenac)是一種止痛劑,會引起腸胃不適的副作用,包括胃痛、噁心、腹瀉、嘔吐、胃潰瘍及出血。撲熱息痛(paracetamol)亦是一種止痛劑,若大量服用可損害肝臟。
該藥品雖經衛生署中醫藥委員會查證,國內並未進口,並且立即通知各單位及商家,勿販售未經行政院衛生署核准之藥品,也呼籲民眾不要亂購買來路不明之藥品。
此外也要呼籲民眾及葯商,該藥品未輸入國內,也未於國內合法販售。不過倘若有非法販售情形,核屬藥事法第22條第2款之禁藥,依同法第82條之規定「製造或輸入偽藥或禁藥者,處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千萬元以下罰金。
倘若因過失犯第一項之罪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新臺幣五十萬元以下罰金。」,另依同法第83條之規定「明知為偽藥或禁藥,而販賣、供應、調劑、運送、寄藏、轉讓或意圖販賣而陳列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五百萬元以下罰金。
而因過失犯第一項之罪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新臺幣三十萬元以下罰金。
對此,王重仁也表示,社會上用藥安全問題層出不窮,有鑒於金門地區民眾用藥知識與台灣地區民眾用藥知識有落差,確實有待提升的空間,在金門服務期間反覆思考,用藥安全宣導課程在偏遠的地區(如台東)均有設立,金門是否應該也有類似的活動來教導民眾如何正確用藥。
故經過多方的協調與努力以及各界的配合,地區將有安全宣導活動,這對金門民眾來說是好事,而對身為醫療工作者而言更是一次可以落實地區民眾用藥安全與健康照護工作的好機會。
因此,除了呼籲民眾,濫用藥物、亂服或購買來路不明的藥品,除了有可能對身體健康造成傷害外,也有可能危及生命,故提醒民眾,要有正確的用葯安全,有病應找合格醫師治療對症下藥,以免釀成傷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