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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專訪〉洪志合的籃球情人夢扣人心弦

發布日期:
記者: 張建騰/專訪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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籃球,曾經是金門的全民運動。金門第一張省級籃球裁判員執照的擁有者,也是去年得到金湖盃傑出成就獎的洪志合。小時候,他在星月下練球;長成以後,又譜下一齣膾炙人口的籃球情人夢;如今,他還把打籃球精神,應用在管理上。

洪志合是尚義郵局(在尚義機場)的經理。他國小四年就開始迷上籃球。籃球為他的生命,注入了無窮的活力,讓他在人生的里程中,一次又一次地切入、上籃、擦板、得分!

打了四十多年的籃球,全程參過三十屆的金湖盃籃球賽,並在金沙盃、金城盃等各種籃球盃賽中擔任裁判|在每一場由他執法的比賽中,有球員攻防的地方,就會有他的位置。

洪志合對籃球運動的愛好,已到了恆久不渝的地步。小學四年級時,在烈嶼青岐,晚飯後,三、五成群的學生就會在紅土地上鬥牛;個兒雖小,卻經常向軍隊挑戰,在一次又一次的勝負中,磨練膽識、球技和判斷能力。在那個沒有路燈的時代,只要有星月在天,就可以讓他們廝殺到「三更暝九半」(三更半夜)。

民國四十七年,因為八二三戰役爆發,洪志合被疏散到臺南善化中學唸書,並加入籃球校隊。隔年(四十八年),球隊一鳴驚人,拿下台南縣中學籃球賽的冠軍,。

民國五十年,他回到金門烈嶼,風風火火,參加了不少的籃球戰役。民國五十二年,他到軍郵局服務,開始加入金湖籃球隊;後來曾拿下「中正盃」的冠軍。

民國五十四、五年左右,金湖鎮率先成立湖青女子籃球隊。女隊員中有一名中鋒胡素華,與洪志合成為籃球情侶,步上紅毯,共組家庭,成為地方籃壇上,讓人津津樂道的佳話。

民國五十七年,他加入郵光籃球隊,戰果依然輝煌;六十八年則轉任金湖隊的教練。

到了民國八十三年(九月十六日),他取得了省級裁判員的執照;證號為:「No000722」。在此以前,金門並沒有舉辦過籃球裁判員的證照考試,有人認為應該是全金門第一張。

今年的金城盃、金沙盃籃球賽已經先後落幕,金湖盃即將再起。支撐這些盃賽的人,除了參賽選手,還有行政人員、裁人員等幕後功臣,還包括洪志合這類的籃壇老馬。他一路在籃球盃賽中執法。去年金湖盃慶祝三十周年時,他獲頒傑出成就獎

本屆金沙盃前天(八月二十日)才剛剛結束。他認為這個盃賽從頭到尾可說是井然有序,不過參賽的十八隊實力卻參差不齊,有幾場比賽,像是大人打小孩,戰力過於懸殊。他希望將來盡量採分組分級進行,讓國中組對國中組,高中職組對高中職組、社會組對社會組,甚至還要有女子組對女子組!他說,若對手的實力太過懸殊,容易產生自卑,甚至失去興趣。此外,女子籃球也不應該在金門成為斷代史,應該鼓勵全民參與,不要讓女性缺席。

在三個盃賽中,歷年來,金城的場地最好,又有冷氣,但人氣不足;金湖盃人潮最多,但場地最簡陋。他認為金城鎮應該鼓勵民眾參與;金湖鎮則應該改善場地,最好在原地興建複合式運動場,既保留傳統,又可以讓球員、觀眾有較佳的參與環境。

多年來,因為有社團和熱愛籃球人士的推動,籃球的香火才能在金門延續;不過,全民籃球運動並不是靠幾個盃賽就可以奏效的。籃球仍是金門地區最有潛力的全民運動項目,他期盼各級政府積極推動,就像金湖盃能擁有卅年歷史,金湖鎮公所可以說是功不可沒,但仍必須統合更多的資源、力量和支持者,讓籃球蓬勃發展。

做為一個球員,洪志合認為操守、道德都是必備的;平時要懂得默默耕耘,不斷練習;臨場不能急躁,更不應該觸犯侮辱裁判的大忌

做為一個裁判,洪志合認為,執法要認真,不能偏袒;有球員攻防的地方,就應迅速移位,就近監看球員的一切動作。

他認為,打籃球要與隊友和諧合作;經營事業,經營家庭,同樣如此。打籃球時要沈穩,要有智慧,面對任何挑戰時,也應該如此。

民國八十四年起,洪志合隨著金門老馬隊轉戰各縣巿,以球會友,打出另一個天地。他說:籃球是我最喜歡的運動,是「一生的最愛」;一天不踫籃球,就像失去了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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