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表演藝術隊受理申請
雲林縣政府「96年度表演藝術隊」甄選即日起受理申請至9月15日止,歡迎包括音樂、舞蹈、戲劇、民俗技藝等類別的團體或個人,踴躍提出申請,前往演出。詳細送件表格請至雲林縣政府網站http://www.yunlin.gov.tw/便民服務表單下載。
為提升生活文化品質及演出水準,落實多元文化藝術活動,雲林縣政府特別訂出補助團體及個人演出申請審查,藉由申請審查評選出優異團體表演。
申請這項補助資格,需經政府立案從事文化事業之演藝事業、人民團體或個人(個人僅限本人演出)。申請類別:音樂、舞蹈、戲劇、民俗技藝。
收件日期為每年9月15日前接受申請、審查日期訂於每年10月組成審查小組評選之,演出日期則為每年1至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