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府改善無障礙生活環境設施成效獲肯定
內政部營建署昨由石朝理率領督導小組抵金進行地區九十五年度無障礙生活環境督導業務,縣府建設局於會中針對無障礙生活環境設施之改善情形提出說明。委員會對於縣府的無障礙改善情形給予肯定,建議縣府應嚴格執行裁罰,會中決議自明(九十六)年六月起,將對未改善之單位開罰,以提高完成比例。
內政部營建署95年度無障礙生活環境業務督導委員昨抵金督導地區九十五年無障礙生活環境業務以及改善情形,由召集人石朝理率領內政部營建署督導小組委員劉金鐘、林震富、周光宙、祝健芳、吳裕豐、王淑玲、沈明德等與會。
金門地區改善諮詢及審查小組委員陳東慶、郭燈煌、楊榮時、沈金柱、林志鴻、黃雅芬、林水清等以及建設局局長李增財、身心障礙福利協進會李錫盛、身心障礙者家長協會盧慶昌、金門縣康復之友協會以及縣府各相關業管單位均派員出席參加。
縣府建設局表示,在勘查有缺失後即立要求相關單位改善,業經改善完成。
據會中簡報指出,85年11月27日後新建公共建築物總列管案件,共計60件。已建立總列管清冊、按季更新清冊內容、並完整詳實提報內政部營建署統計單位。
據統計執行公共建築物之設計人未領有「公共建築物設置身心障礙者行動與使用之設施及設備勘檢人員」培訓講習證書案件抽查(依建造執照及雜項執照規定審查及簽證項目抽查作業要點五第二項),抽查案件數20 件(自94年10月13日督導後至95年8月30日止)。
凡屬公共建築物案件均列為重點審查,針對部分設計圖說未盡完善之案件予以詳細檢視後,並發函要求修正設計圖說。
使用執照核發勘檢率達100%(自94年10月13日督導後至95年8月30日止)。
另外,85年11月27日前既有公共建築物之改善情形|85年11月27日前既有公共建築物總列管,共計140件。列管應改善案件數140件;已改善案件數29件;改善中案件數111件按規定公布不合格建築物清冊。
分類、分期、分區改善執行計畫及期限之擬定,改善完成率20.71%。
公共建築物行動不便者使用設施改善諮詢及審查小組,替代改善計畫案件次數151次;改善完竣勘檢案件數29件。
金門縣建築物無障礙設備與設施改善基金於88及89年間成立,當時基金成立數額為500萬元,並於往後年度分別挹注90至92年各200萬元、93年225萬元、94年180萬元、95年120萬元。93年間成立建築物無障礙設備與設施改善基金管理委員會。
為落實金門縣公共建築物無障礙生活環境設施改善業務,累計舉辦「金門縣公共建築物行動不便者使用設施設備改善工作」研習會4次。「金門縣公共建築物供行動不便者使用設施及設備改善之相關法令及政策說明 」講習會1次。陸續派員參加內政部營建署舉辦培訓講習。聘用專人辦理公共建築物無障礙生活環境業務,參加內政部營建署辦理「公共建築物設置身心障礙者行動不便者與使用之設施及設備勘檢人員培訓講習」之現職建管人員(含五鄉鎮公所人員)15人及改善諮詢及審查小組人員13人,共計28人。
建管人員培訓率93.75%
另外,金門縣政府辦理無障礙生活環境業務重要推動事項計有,95年度爭取教育部專款改善縣轄國中小無障礙設施設備,購置三台無障礙專車供相關單位載送學生上下學使用,分別於88年購置停放於縣府、90年購置停放於小金門烈嶼國中及94年購置委託本縣身心障礙者家長協會辦理並供其使用。95年度改善縣轄國中小無障礙設施設備、95年度補助車船處無障礙公車接送身心障礙、針對興建中工程「金門縣身心障礙福利機構」辦理個案輔導專案會議暨實施現場勘驗(爭取96年度公益彩券盈餘65萬元提撥挹注金門縣無障礙改善基金),辦理無障礙生活環境個案改善補助工作、核定96年度個案補助改善計畫,並修正「金門縣公共建築物無障礙設施分類、分期改善執行計畫」,縣轄區五處郵局所提改善計畫,召開專案審查會議。辦理「金門縣公共建築物供行動不便者使用設施設備改善相關法令及政策說明講習會」,接洽內政部營建署委託之「台灣省建築師公會」,預定95年11月中旬蒞金辦理「公共建築物設置身心障礙者行動不便者與使用之設施及設備勘檢人員培訓講習」,培訓本府相關局室之種子教師。
石朝理表示,曾至日本富山市參訪,該地地處偏遠、資源少,但當地政府將有限資源集中利用、用心規劃,將無障礙生活環境做最好的表現,並且融合科技發展,利用語音引導方式協助身障人士過馬路等,讓人印象深刻,並且也成為一個無障礙生活環境的模範點。
石朝理也指出,像富山市一樣,其實找對地點、適宜區位、專業人員規劃十分重要,地區從過去老舊建築分期、分區改善整理而言相當不錯,但建議新設施之無障疑環境應妥善保持,另外地區可與國家公園配合,將遊憩活動、觀光據點做最佳的規劃,落實無障礙生活環境。
會中與會人員指出,地區障礙設施很好,但常在設施出入口、公共空間無障礙設施被雜物、車輛擋住,造成障礙,因此建議各單位應多加強宣導,並落實無障礙空間改善後之維護,以讓身障者之生活沒有障礙。
在結束簡報後,一行人也分至晨光教養院、金沙國小、署立金門醫院看診大樓現地勘察無障礙環境,委員會對晨光教養院的設施表示良好,但建議應持續維持;在金沙國小方面,建議扶手防碰撞之部份以及電梯樓層標示應改善,署立金門醫院方面,在男廁部分入口活動門會傷到身障者頭部,建議以其他方式改善;另外,廁所內之緊急按扭應設置於身障者可以觸及的位置,且高低均應有,距離也應改善。
最後,委員會對於縣府的無障礙改善情形給予肯定,建議縣府應嚴格執行裁罰,會中決議自明(九十六)年六月起,將對未改善之單位開罰,以提高完成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