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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門闢建自由貿易港區李縣長:值得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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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 李增汪/縣府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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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門縣政府昨召開研商交通部就「金門港埠整體規劃及未來發展計畫(民國九十六至一百年)」審查意見之後續修正計畫會議。縣長李炷烽認為金門開闢自由貿易港區有局部性可能性,值得加以研究。而對於交通部審查九宮港區建設計畫,建議全部暫緩實施,是覺得中央連一個稱得上只是「突堤」的碼頭都不做,政府不知道在幹什麼,真的是莫名其妙。

李炷烽也指出,許多地方可做的,中央反而不讓地方政府來做,中央不是沒有能力做,只是政策偏差。例如,從大陸供電構想,對岸已在做規劃。而如果中央不重視地方,假如可以的話,縣府真想掛上兩面旗,只要兩岸政府資源為金門所用,地方都很樂意。而中央要民間投資,就要有政策,否則金門機場和小三通碼頭投資不足,不符實際機能,就會讓人覺得目光短淺。

而昨與會的交通部推動金門港建設執行小組委員郭石盾、陳炳棠、張金機,以及金門縣政府交通旅遊局、工務局、金門縣港務處及顧問公司,並提出諸多修正意見供參考。其中,郭石盾也認為,九宮港區建設計畫非爭取不可。而港務處長張國土認為期程上和使用有壓迫,水頭港區最少要有四座碼頭。交通旅遊局長林振查則認為要趕快做漂砂研究,而整個港區導入由民間投資也可仔細思考。

縣府交通旅遊局指出,金門縣政府於今年七月十九日函送「金門港埠整體規劃及未來發展計畫(民國九十六至一百年)」報告書至交通部審議,本計畫實質建設經費計新台幣一百零七億六百五十萬元整,中央單位支應新台幣九十四億四千一百萬元,金門縣政府支應新台幣十二億六千五百五十萬元,分別計畫執行內容如下:

(一)整體建設計畫:規劃建設經費計新台幣三億二千二百三十萬元,內容包含港埠經營管理資訊系統建置、港區地形水深測量作業、金門港開放民間投資經營計畫之規劃設計作業、整體規劃及未來發展計畫通盤檢討(一百零一年至一百零五年)、總顧問、律師服務及敦親睦鄰費等五項計畫執行。

(二)料羅港區建設計畫:規劃建設經費計新台幣十億五千萬元,內容包含一至三號老舊碼頭改建工程、外廓防坡堤延建工程、外港區水域靜穩、漂砂探討及改善措施評估規劃等三項計畫執行。

(三)水頭港區建設計畫:規劃建設經費計新台幣七十億七千七百二十萬元,內容包含浚填工程、一A、一至五號碼頭興建工程、大型旅客服務中心興建工程、臨港道路興建工程、建築及公共設施興建工程、港區景觀綠美化工程、遊憩船基地興建工程、港勤船舶購置等共八項計畫執行。

(四)九宮港區建設計畫:規劃建設經費計新台幣九億九千一百五十萬元,內容包含突堤碼頭五十公尺延建工程、南防波堤工程、北防波堤興建工程(含水工遮蔽試驗)、浚填及護岸興建工程、客運碼頭及中突堤新建工程、建築及公共設施工程等六項計畫執行。

(五)金門縣政府投資計畫:規劃建設經費計新台幣十二億六千五百五十萬元,內容包含水頭港區外排水系整建工程、水頭港1─1計畫道路興建工程、水頭港北聯外道路興建工程、九宮港區突堤碼頭五十公尺延建工程、九宮港新建聯外道路興建工程等五項計畫執行。

縣府交通旅遊局指出,交通部於今年八月二十三日函復如下:

(一)本計畫與上位計畫(台灣地區商港整體發展規劃九十六至一百年)對金門各港區之定位不盡相符,且前後期港埠發展定位落差過大,為永續發展金門,港埠發展規劃應有一致之目標與原則。

( 二)本投資計畫總經費一百零七億六百五十萬元,其中由中央投資達二十五項,經費九十四億四千一百萬元,加上金門縣政府自行投資十二億六千五百五十萬元,其經費及項目規模過於龐大。鑑於行政院離島建設指導委員會第九次會議決議:「爾後離島建設基金補助計畫以離島特殊需求為限,一般建設移由公務預算編列」,故自九十五年度起,離島建設基金依據上述決議,不再補助離島港埠建設。而政府財政困難,公務預算成長額度有限,難以支持規模過大之計畫,爰請考量原港埠定位目標,並依照審查意見就性質相近之項目予以整合簡化、檢討個別工程計畫分期開發優先順序,降低經費額度,期使計畫務實可行。

(三)港埠建設規劃需依據港埠定位、計畫運量需求,並參考前期經費執行量能擬定;金門港埠建設上一期程(九十至九十五年)核定總經費為二十五點零一一億元,實際執行經費數迄目前為止約二十點六五六億元(含待重新發包工程經費),鑑於該港區基礎工程已初步完成,本期所提工程經費應不逾前期(九十至九十五)之經費額度。

(四)報告書第七章「未來發展計畫修訂」擬將九十至九十五年期程之「一、二號碼頭及浚填工程」移除,改納於九十六至一百年期程執行,並繳回原核定未執行經費乙節,與經建會審查修正計畫時之意見有出入,請釐清該項工程所屬之期程並遵照行政院所提意見辦理。若基於港埠整體發展之考量而有修正計畫之必要,應請先行完成「金門港埠整體規劃及未來發展計畫(九十至九十五年)」修正計畫報院核准之作業,俾使本(九十五)年度計畫執行與經費撥付有明確之依據。

(五)請於二十日內完成修訂旨案,俾交通部函轉行政院核定,據以推動金門港埠後續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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