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

取締酒駕警方定期大執法

發布日期:
記者: 莊煥寧/金城報導。
點閱率:332
字型大小:

生命無價、醉不上道!上個月地區發生了四件酒後駕車肇事案件,造成四人受傷,而警方所取締之酒後駕車案件二十件中,當中酒測值超過每公升○.五五毫克(含)遭以公共危險罪移送法辦者高達計七件,縣警局為遏制此類酒後駕車重大違規行為、防制酒後駕車肇事發生,將持續配合內政部警政署本(九)月份全國性擴大取締酒後駕車執法工作,於八日、十五日、二十三日、二十九日等展開全縣性同步大執法。

根據縣警局交通隊的統計,地區八月份取締到之酒後駕車計二十件,當場代保管汽車十五輛、機車五輛,較七月份取締件數十九件,增加一件,其中呼氣中酒精濃度超過每公升○.五五毫克(含)以上或酒後駕車肇事而遭以公共危險罪移送法辦者計七件,佔取締件數的百分之三十五,而酒駕肇事案件計有四件,造成四人受傷。

交通隊指出,從數據顯示,地區酒駕違規件數及酒駕肇事案件似乎未因警方加強取締酒駕車勤務而有所減少,該隊甚至還有一天取締超過三件酒後駕車的情形,為了持續遏阻駕駛人酒後駕車違規行為發生,縣警局將持續配合警政署全國擴大取締酒後駕車執法工作,於八日(星期五)、十五日(星期五)、廿三日(星期日)及廿九日(星期五),每日十八時起至翌日上午六時止,律定各警察所及交通隊、保安隊等單位於地區重要路段編排酒測勤務,展開全縣性同步大執法工作,以有效遏止酒後駕車及肇事行為。

交通隊指出,取締酒後駕車勤務係屬於預防性工作,或許,從駕駛飲酒結束後至遭到警方攔檢時沒有發生意外,但酒後駕車控制能力已不若未飲酒前之正常駕駛,也累積潛在的危險性,意外隨時都可能發生,一旦發生後,不是車毀、就是人員受傷,嚴重一點的都可能造成死亡的不幸事件,這也是警方一直持續強力取締酒後駕車的主因。

縣警局局長陳瑞通提醒平日愛好喝酒應酬的民眾要有「酒後不開車、開車不喝酒」、「指定駕駛」等交通安全觀念,除了可免於受罰外,也才能「快樂出門、平安回家」。

  • 金城分銷處
    金門縣金城鎮民族路90號 金城分銷處地圖
    (082)328728
  • 金湖分銷處
    金門縣金湖鎮山外里山外2-7號 金湖分銷處地圖
    (082)331525
  • 烈嶼分銷處
    金門縣烈嶼鄉后頭34之1號 烈嶼分銷處地圖
    (082)363290、傳真:375649、手機:0963728817
  • 金山分銷處
    金門縣金城鎮民族路92號 金山分銷處地圖
    (082)328725
  • 夏興分銷處
    金門縣金湖鎮夏興84號 夏興分銷處地圖
    (082)331818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