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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籍配偶烈嶼辦宣導座談

發布日期:
記者: 洪志慶/烈嶼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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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讓國人瞭解本國與外籍多元文化的差異,提供跨國婚姻所需要的支持,烈嶼衛生所舉辦一場外籍配偶|台灣新媳婦相關宣導座談會,分別由護理師諸葛宜憬與護士楊子夜授課,以增進外籍配偶與家人的良好互動。

這項宣導活動,課程內容含有台灣新媳婦的禮物─外籍配偶之醫療補助、母乳哺育、預防發展遲緩課程、生育調節等課題。衛生所希望透過課程學習,讓媽媽們能夠為自己、孩子和家人健康守護外,更輕鬆地學會如何與孩子一同遊戲、陪孩子共同成長。諸葛宜憬也特別提到有關生育補助辦法,提醒台灣新媳婦別忘了自身權益喔!她說明外籍配偶照顧輔導基金醫療補助生育保健及補助款申請注意事項,包括有,一、補助項目及基準:(一)產前檢查:居本國未滿四個月,未納入健保而懷孕之大陸或外籍配偶產前檢查費用,每胎以補助5次為上限,每次補助600元(實報實銷)。入境事由為『團聚』『依親居留』才可以申請補助,健保不補助的費用,不得申請補助,例:驗孕、感冒、安胎藥、唐氏症篩檢不列入補助。(二)生育調節服務項目:外籍或大陸配偶尚未領有中華民國身分證,女性裝置避孕器費用每人1000元(實報實銷),女性結紮費用每人10000元(實報實銷),男性結紮費用每人2500元(實報實銷)。二、申請流程:產檢,(一)個案應備齊珣孕婦健康手冊︿已確定懷孕為證明﹀珩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正本珜居留證或旅行證正本等證明文件至所在地衛生所提出申請;由衛生所列印「產前檢查個案紀錄聯」乙式五份做就醫憑證(遺失不再補發)。(二)持「產前檢查個案紀錄聯」,連同孕婦健康手冊至醫療院所接受檢查,每次產檢使用一張個案紀錄聯(遺失不再補發)。生育調節,(一)證件備妥同上述至衛生所或婦產科診所、醫院申請。(二)持「子宮內避孕器裝置個案紀錄聯」或「結紮個案紀錄聯」。洽烈嶼衛生所3620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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