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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門都市計畫部分變更確認

發布日期:
記者: 李增汪/縣府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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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門縣都市計畫委員會昨召開第三十七次委員會會議,就二項計畫在主要計畫、細部計畫變更的做確認,以及審議一項變更細部計畫,進行討論和建議。

金門縣都市計畫委員會第三十七次委員會,昨日上午九時起在縣政府第一會議室舉行,由縣長李炷烽主持,副縣長楊忠全、主任秘書翁廷為,以及委員張雲羽、陳家欣、楊水森、陳漢仁、陳明竺、陳水龍、李增財、林德恭、李養盛和營建署代表等出列席參加。

縣長李炷烽指出,都市計畫是政府重要施政要項,由於攸關民眾權益,原有調整都委會一直轉不出死胡同,這次他本人有機會再到對岸參加九八活動,看到廈門造鎮計畫後的煥然一新,推動起來沒有任何包袱,認為金門要脫胎換骨,就要學習對岸的一些可行制度,否則金門都市計畫一直維持縫釘修補,就連道路截彎取直也被民眾質疑,問題出在由於有先天難題和制度限定,地方前後花了十年的努力,都市計畫的推動,大家的責任還是很艱鉅。

會中,並由承辦單位就第三十六次委員會會議決議事項執行情形提出報告。並針對「變更金門特定區計畫(配合金湖鎮區段徵收優先開發地區)案」、「變更金門特定區(金湖地區)細部計畫(配合金湖鎮區段徵收優先開發地區)案」進行提會確認。以及就「變更金門特定區(金城地區)細部計畫(部分第三種住宅區為第五種住宅區暨修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案,進行審議。

在變更金門特定區計畫(配合金湖鎮區段徵收優先開發地區)案,本案於九十五年六月二十三日公告,自九十五年六月二十六日起至七月二十五日止公告徵求意見;並於九十五年七月十八日上午在金湖鎮公所辦理公開說明會。變更計畫位置位於金湖鎮經武路與市港路交叉口南側,為湖前至山外圓環間之區段徵收優先開發地區,計畫面積約十一點二二公頃。變更範圍,以金門縣政府九十四年三月二十二日召開「區段徵收整體開發之相關問題協調會」中,所劃設之經武路南側擴大區(湖前至山外圓環間)之區段徵收優先開發地區為對象,變更面積合計為十一點二二公頃。實施進度,以區段徵收方式辦理開發,預計作業期程為四年。

在「變更金門特定區(金湖地區)細部計畫(配合金湖鎮區段徵收優先開發地區)案」,本案於九十五年六月二十三日公告,自九十五年六月二十六日至七月二十五日止公告徵求意見,並於九十五年七月十八日上午在金湖鎮公所辦理公開說明會。變更位置位於金湖鎮經武路與市港交叉口南側,為湖前至山外圓環間之區段徵收優先開發地區,計畫面積約十一點二二公頃。變更範圍,以金門縣政府九十四年三月二十二日召開「區段徵收整體開發之相關問題協調會」中,所劃設之經武路南側擴大區(湖前至山外圓環間)之區段徵收優先開發地區為對象,變更面積合計為十一點二二公頃。開發方式,以區段方式辦理開發。

在「變更金門特定區(金城地區)細部計畫(部分第三種住宅區為第五種住宅區暨修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案方面,本案於九十五年六月十五日公告,自九十五年六月二十日起至七月十九日止公告徵求意見,並於九十五年七月三日上午在各鄉鎮公所辦理公開說明會。本變更計畫案之範圍於金城鎮北側,為金城地區第一期區段徵收範圍,範圍東以I|5|30M(環島西路)計畫道路中心線為界,西以機(十八)用地向東南延伸至II|1|18M計畫道路為界,北以II|2|8M計畫道路邊線為界,面積總計三萬六千九百九十二點一一平方公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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