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心消費者權益縣府召開消保委員會議
縣府昨日召開消費者保護委員會九十五年度第一次委員會議,由副縣長楊忠全主持,主秘翁廷為等出席參加。地區水質改善、小三通船班臨時停開通知作業、未依規定標示的藥酒回收、中秋機票一票難求等攸關消費者權益問題,都是討論重點。
會中首先報告上次會議結論事項執行情形,包括:目前藥酒規定有效期限為二年,未依規定標示的藥酒則不得販售,站在法令及消費者保護的立場,衛生、財政等相關單位仍得依法執行稽查,但應注意態度;地區各鄉鎮的兒童遊樂設施很多是塑膠製造的,容易損壞,雖然工務局已移交各鄉鎮公所負責管理維護,但仍應定期督導;消費者保護教育宣導活動分工業務,請各單位全力配合辦理;消保方案仍有部份項目未填寫或認為非主管事項,業已在會議中討論,請各單位儘速修正於一週內送建設局彙整;有關小三通旅客隨行親屬「金馬證」收費問題,請交通旅遊局發函入出境管理局,既已不製發證件,此項規費應予減免;有關小三通船班臨時停開問題,主管機關應研訂相關規定,以為因應;有關行政院消保會考核委員會建議事項,請發函各單位研辦,並列入下委員會議報告;有關開放大陸產品進口免關稅、便利檢疫(驗)手續部份,政府部門一直不斷在推動,但權責不在縣府,下次會議請交通旅遊局報告。
因應詐欺案 警局細說分明
會議中也說明有關九十二、九十三年行政院消保會考核委員建議事項,重點項目執行情形,計有:書面報告中有關抽檢驗、查核等工作不勝枚舉,但均未能具體呈現後續追蹤辦理情形(如:有無辦理複查,廠商是否依規定確實改善)甚為可惜;對金融手機簡訊及郵件等詐欺之因應對策,辦理情形僅有教育宣導,無積極的因應對策,建請加以改善;申訴案件看似僅旅遊及食品兩項,是否屬實?倘有其他案件亦請統計分析後,對症下藥,防範未然;水質安全之管理與查核部分,經查資料顯示92年度合格率為69.72%,93年度為67.59%稍屬偏低,雖金門係離島因素,環境較差,但仍有改善空間,建請能盡可能予以改善,以確保消費者飲用水之安全;建議縣府之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針對各行業之業者,更加落實定型化契約範本及其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之宣導、教育;針對金融商品消費(塑膠貨幣使用安全之強化)、防止金融、手機簡訊以及垃圾電子郵件之濫發詐欺等消費詐欺部分,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宜再向業者進行行政指導,加強業者所掌握之消費者個人資料進行安全控管,並適時向消費者宣導「如何保障個人資料不被外洩」;為落實消費者保護工作,請儘速定期召開「消費者保護委員會」;為保障消費者於消費場所消費之安全,俾一旦發生事故時有基本之保障,請儘速研訂「消費場所強制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自治條例」;請照行政院消保會規劃之縣市消保會、消保官、消費爭議調解委員會、消費者服務中心、消保課等「五合一」方案辦理,俾有效強化消保行政機制等。
縣警局說明有關詐欺案件因應對策,自來水廠則報告關於水質的改善措施,包括:進行各淨水場之效能評估、老化慢濾濾材之更新、加藥設備功能提昇為自動化管控、辦理各淨水場操作管理評鑑、添購檢驗室自動化精密儀器、提昇人員之檢驗技能、針對各淨水場之水質問題進行專案研究測試及輔導。自來水廠指出,目前,各淨水場出水及配水管網之供水水質,經環保單位檢驗,94年度合格率已提昇為97.92%,該廠將持續努力改善以提昇合格率,確保飲水安全。
小三通航班亟待妥善規劃
有關小三通船班臨時停開問題,副縣長楊忠希望颱風訊息能提前告知民眾,也要有因應措施,他指示浯江公司與港務處應加以規劃。
交通旅遊局、港務處則研提具體替代因應措施:適時要求航運業者注重平時、年度歲修保養,以提昇運能之服務,成立編組船舶查緝小組,區分(平時、不定期)檢查,杜防意外事故發生,以免臨時停航狀況發生;因應機械故障或颱風等海象不佳之不可抗力因素發生,主動協調未輪班船隻適時啟動替代運務,紓解旅客轉搭配合航班搭乘,保障旅客消費權益;有關航線客船特殊(預期)情形,遇有年度上架進塢歲修之船舶,應先提前一個月函報港務處備查許可後,依進度實施年度歲修檢查,並配合次月航班安排替代船隻運務。
有關地區藥酒回收問題,衛生局副局長李金治表示,金門地區販售之藥酒,均由金酒公司辦理回收,已回收三萬二千瓶藥酒,目前市面商家已無販售未標示期限或逾期之藥酒。該局於執行例行性稽查特產行、商家,均無販售上述藥酒。
財政局也指出,關於違反標示規定之酒品,將會持續加強查察,以保障消費者健康權益。
正視秋節機票一票難求問題
縣警局長陳瑞通反映中秋機票一票難求,希望相關單位重視。副縣長楊忠全表示,以過去的經驗,打電話訂機票,雖然常會遇到客滿現象,但若到現場候補,還是會有機位。不過,他還是請交通旅遊局協調改進訂位方式。
另外,縣警局也說明有關詐欺案件因應對策,包括:責由刑事警察隊組成專責偵辦小組,統合各方資源,全力偵辦;宣導民眾接獲詐騙電話應撥打165、110專線或各警察所報案電話,由警方即時登入「警察電話金融聯防平台」有效阻斷歹徒詐騙工具(人頭電話與帳戶);加強與各金融機構協調聯繫,對於疑似遭受詐騙民眾前往匯款或匯款三萬元以上者,應及時通報警方前往查處,以防範民眾被騙;受理詐騙案件及時將歹徒使用帳戶及電話通報金融機構及電信公司設定警示帳戶及斷話,防阻他人再受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