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局建請中央速建金廈海空救援機制
生命的價值,不分種族或地域;災難的發生,也不分種族與地域。由於小三通試辦五年多來,往返金廈航班日益頻繁,尋求建立有效、可行的相互緊急救援機制益顯重要。金門縣消防局就提案建請中央儘速建立金廈間有效可行之海、空難救助聯防體系,以提昇往來旅客生命財產安全之保障。
金門縣消防局指出,建立金廈間有效可行之海、空難救助聯防體系,因牽涉兩岸事務,屬中央權責,建請由中央與大陸協商建立救援機制,由地方政府配合辦理。或在中央政府督導下授權,由地方政府與大陸福建省就近建立有效之相互支援機制。或由中央政府授權由民間組織如紅十字會等類似之國際組織(如紅十字會金門縣支會與廈門紅十字會)或由地區成立類似救援協會之單位(如金門義勇消防協會與廈門義消協會),以非官方組織之形式商訂兩岸救援機制。
金門縣消防局指出,「災害防救法」於民國八十九年七月十九日公布施行,建立三個層級的災害預防、緊急應變及復原重建體系,有關配套措施均已完備,近幾年更持續充實特種搜救與空中救災的能量,實國人之福。惟審視近年來所規劃及執行之災害防救政策與措施,對於離島地區的災害防救建設,與臺灣本島上有相當大的差距,這是處於離島地區的民眾,最迫切需要者。
金門縣消防局並指出,金門向廈門定點直航的小三通,是政府考量現實需求所逐步採行之德政,台灣本島往來金門的空運,以及往來金廈的客輪,如新集美、鼓浪嶼、捷安、東方之星、新金龍與馬可波羅等客輪,再加上往來兩岸交易之漁船,海上的交通十分頻繁,有關海上救難之任務需求,益顯其重要性與迫切性。由於國軍的戰備任務及海巡署的緝私保安等特殊任務;復以金門縣政府海上救難能力尚待充實,若在兩岸水域發生重大海、空難,將無相關法規、標準作業程序及救難機制可資依循,人民之生命安全將無從獲得保障。
消防局指出,金門縣與臺灣本島各縣市距離遙遠,交通不便,目前雖依據行政院訂頒「災害防救基本計畫」、交通部訂頒「海難災害防救業務計畫」、內政部訂頒「風災災害防救業務計畫」及行政院災害防救委員會指示,已與臺北市政府及臺中市政府訂定「區域聯防相互支援協定書」在案。對於我國領土範圍之災害救援事宜,可透過行政院國家搜救指揮中心調度直昇機或船艦支援救災,惟有關中線鄰近大陸海域之我方船隻人員,則無法救援,此為現況。
金門縣消防局表示,金廈近在咫尺,海上救難求助於遙遠之臺灣,實屬緩不濟急,人民生命財產之安全亦無法獲得保障。因此,如何迅速建立金廈航線間有效可行之海難救助聯防體系,提昇往來旅客生命財產安全之保障,勢在必行。中央應本於政府一體之立場,宜儘速協助金門縣政府建置有關海難救援體系。綜上,如果政府政策開放金門縣就近與大陸鄰近縣市,如廈門市等,建立一套相互支援之機制,基於人道救援立場,展現政府大有為的施政作為,實現救災無國界之理念,將可為民眾之生命財產安全,更添一層保障。
消防局並指出,金門地區目前之人力、物資、裝備資源均缺乏,一旦發生大型災害,在黃金第一時間內,亟待即時而迅速之支援。而來自大陸鄰近縣市之支援自然最便利而即時,因此如何建立金門與大陸鄰近省市之相互支援協定或依法定自治條例,實為刻不容緩。金門縣政府遵照現行兩岸政策,以國家安全為最高原則,依據「地方制度法」第十九條第十一款第二目、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八條等規定,並參酌「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國家安全法」及「災害防救法」等相關法規,依近、中、長程目標擬採行下列措施,以提升金門縣政府海上救難能力。
在近程方案方面,朝簽訂金廈區域聯防相關支援協定書努力。經行政院大陸委員會規劃設計,民國九十年一月一日正式開啟小三通。為因應所可能發生之海上船難或其他突發事故,中線鄰近金門縣轄區部分已與國軍及海巡署取得支援協議,惟鄰近大陸地區之海上救難部分,尚無合適方案因應。因此,為有效整合救災資源,掌握第一救災時間,確立「海難區域聯防相互救援機制」乃刻不容緩。
而金門縣政府於九十三年二月十三日函請議會審議「金門縣維護海域安全及聯防救援自治條例」,並獲金門縣議會第三屆第五次定期會三讀通過;惟內政部於九十三年八月九日召集相關單位召開研商「金門縣維護海域安全及聯防救援自治條例(草案)」時決議,該自制條例就其法制面與實質面而言,並不適合發布施行。
消防局指出,金門縣政府提案如能獲得中央支持,則建議由海基會或能授權由紅十字會等類似之國際組織或地區成立協會代表我方與大陸簽訂協定書。
至於中程方案方面,制定金門縣政府兩岸相互支援救難協定自治條例,由於近程方案目標之達成,並基於涉及人民權利義務之重大事項應以法律予以規定之原則,宜將支援協定書之協定事項落實至法規中,以具體條文明確規定相關執行事項,俾資遵循。
在長程方案方面,健全金門縣災害防救體系與救災能量,於救災無國界,我方與大陸方面均十分肯定生命的價值與珍貴,基於維持國家安全之前提,及大陸方面所釋出之善意,除以支援協定書及金門縣政府自治條例為基礎外,正本清源即為充實金門縣政府之災害防救體系及自主救災能量,使當發生災難時,能第一時間前往救援。
金門縣消防局指出,隨著金廈間之交流、通航及觀光日益頻繁,如何尋求建立有效而可行之相互緊急救援機制,益顯重要。唯其牽涉兩岸事務,屬中央權責,故需在政府能完全掌控的狀況下進行授權。所謂救災無國界,地區若能針對自身特性,就近建立有效之相互支援機制,當為地區民眾之福。建請中央能針對此項議題及需求,從寬解釋相關政策與措施,授權金門縣政府實施相關災害防救工作,以提昇民眾生命財產安全。
而綜觀世界先進國家,台灣的紅十字會,是一個獨立性的自願組織,會內均設有災難服務部門,從事全國性的災難計畫、準備、社區災難教育紓緩與回應;紅十字會的災難協助完全是義務性的,不收取任何費用,經費來源主要來自民間的捐獻。
金門縣消防局表示,就現階段的兩岸關係而言,要建立兩個政治實體的金廈聯合救援機制,唯一可行的方案,是金門縣應先輔導強化金門縣紅十字會的組織機制,進而贊助其與廈門紅十字會熱線聯繫,俾備運用。